平罗县“春节”期间新冠疫苗接种公告

时间:2022-01-30
来源: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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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广大居民朋友,做好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县相关部署要求,春节期间我县疫苗接种工作“不打烊”,有关接种单位将继续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1.年龄在3-11岁、身体健康、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儿童,不分校(园)内校(园)外、常住和流动均可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2.全程接种2剂次北京生物、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均可进行加强免疫,接种第三剂次疫苗。

二、接种原则

1.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

2.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3.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次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以使用与第一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三、注意事项

1.接种前,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第二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并佩戴好口罩;3-11岁人群接种时需父母陪同,在接种当天携带好本人和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点接种。接种时,请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接受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避免空腹接种。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

2.广大群众可在“我的宁夏”APP中防疫健康码页面自行查询前两剂次疫苗接种厂商。

3.因疫苗库存情况会随时更新,广大居民接种前可拨打接种点联系电话咨询库存疫苗种类及数量,以便合理安排接种时间,避免跑空。平罗县慢病管理中心接种点(银北医院院内)仅为18岁以上人群进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3-17岁人群请前往就近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接种。

附件:平罗县“春节”期间新冠疫苗接种安排表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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