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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3-0003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5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 全县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3〕33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 全县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3〕33号

所、队、室、站: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总局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2023年全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们,请结合辖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县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度,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深化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夯实监管基础,不断推进食品流通监管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一是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食品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市场监管所配合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压实压紧,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机制。二是对辖区内型食品超市,对许可及备案、场所及布局、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等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针对体系检查出的突出隐患、关键品种、易发问题等,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和规范大型食品连锁销售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推动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持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通过“自我承诺”活动,动食品经营行业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深入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及其销售者加强入场查验;入场销售者对采购、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加强进货查验。积极引导农批市场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五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食品销售环节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结合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确定的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对新获证(备案)、抽检不合格等食品销售经营者加大检查频次和跟踪力度,督促食品销售者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二、深化专项行动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继续加强散装食品、食盐、乳制品、食用植物油、儿童食品、冷冻肉品、蔬莱水果等重点品类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将监管重点聚焦于食品批发、贮存、配送等源头。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重点时段食品销售安全隐患排查,推动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二是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成果。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劣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果,严厉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紧盯辣条、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果脯、糖果、果味饮料等高脂高糖高盐食品,重点对“五毛食品”“一元食品”等价格低廉食品开展专项整治。对不能溯源或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下架停售及停业整顿,有效保障校园周边食品消费安全。四是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品种,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无合法来源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五是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整治。以社区、城乡合部、农村集市、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宾馆酒店、会所、活动中心等为重点场所,以批发企业、商超、药店、母婴用品店、医院周边等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和查处特殊食品非法经营、非法添加、欺诈消费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购买保健食品。

三、推进食品销售监管制度落实

一是落实食品销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食品销售者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按照风险级别加强对食品销售主体的监管,对高风险食品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加大“僵尸户”清理力度,维护食品经营主体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落实食品销售安全自查制度。建立辖区总代理、总经销、批发配送、大型食品超市基本信息台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定期检查评价食品安全状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落实冷藏冷冻食品贮存备案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2020年第10号)精神,指导督促从事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备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保证冷冻冷藏食品安全。四是落实总局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好农批市场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工作。

四、提升食品销售监管信息化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归集以及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工作,实现食品经营许可数据的全面汇集与应用分析。二是加快推进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系统的信息化设。2023年6月底前,实现自治区级备案系统与总局备案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三是全面推进食品销售进销货电子台账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来源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四是城关南区所指导富乐民批发市场使用“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入场销售者的主体信息、食用农产品进货和交易信息等实施电子信息归集管理,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定期报送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数据,逐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智慧化水平。

五、强化风险研判和舆情处置

一是结合食品销售监管实际,及时开展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针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二是积极稳妥开展食品销售领域舆情及突发事件核查处置工作,落实好舆情“两函一核”应急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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