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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3-0002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 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3〕18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 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3〕18号

各所、队、室、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学校及相关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发〔2023〕10号)要求,县局决定以迎接石嘴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为契机,全面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紧压实“两个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做好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以“两个责任”为抓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依职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督促校外供餐单位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二、突出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开学前后,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小餐饮、小作坊和小食杂店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以长时间停止餐食供应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为主,排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或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霉变等不合格食品及原料的问题,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规定,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惩。

三、全程严控,规范加工制作过程。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强化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的管理,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四、加大检查,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各市场监管所要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店(铺)、网络平台等是否存在设置售烟、售酒网点,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五、全面普及,提高师生健康素养。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指导,加强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普及食源性疾病防控和平衡膳食的知识技能。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均衡营养膳食,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保障学生饮食健康安全。

六、全民参与,提升智慧监管效能。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跟进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的应用和指导,充分发挥远程智慧监管和督查数字化技能,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社会公众、家长委员会等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县局餐饮室、各市场监管所与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科学研判、精准施策,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增进信息互通,加强工作交流,形成监管合力,多措并举,织密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

七、全力以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供餐食谱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和营养均衡的原则配制菜品、主食,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等环节中的减损管理。各市场监管所要指导学校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践行“光盘行动”。

请各市场监管所于3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县局餐饮室。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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