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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2-0015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举办“阳光药店”授牌仪式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举办“阳光药店”授牌仪式

为持续推广“阳光药店”工程建设,有效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取得实效,11月17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举办“阳光药店”授牌仪式。此次授牌仪式,是对2020年“阳光药店”系统上线以来,在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处方上传和阴凉柜温湿度控制等工作中表现比较突出的40家零售药店进行统一授牌,目的是以先进带动后进,调动全县170家零售药品积极行动起来,不断推动我县阳光药店工程建设登台阶、上水平。

在授牌仪式上,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哲同志、药械室主任王娟同志为全县“阳光药店”示范店代表颁发“阳光药店”标识牌,并对40家零售药店的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同时希望参加授牌仪式的单位能够继续高度重视阳光药店的工作,持续提升经营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阳光药店”工程建设以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药械室积极组织全县各零售药店开展推进会、培训会,并现场指导各零售药店注册账号、维护信息、做好处方上传等工作,同步开展“阳光药店”执业药师人脸采集,为有力有效推进系统应用做好服务和技术支撑。经过前期的培训指导,平罗县零售药品积极响应,目前已有148家零售药店通过“阳光药店”的评定验收,

下一步,县局将借助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开展日常监管,实现“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监管,继续发挥“阳光药店”工程建设的抓手作用,全面提升零售药店整体管理水平,对已纳入系统“阳光药店”的药店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保证质量;对新开办的药店从店容店貌、经营设施、人员配备、及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方面逐一核查验收,及时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升零售药店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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