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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7/2022-0003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城关镇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3日
标  题: 【食品药品安全】关于印发《城关镇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城政发〔2022〕35号 有效性: 有效

【食品药品安全】关于印发《城关镇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城政发〔2022〕35号

关于印发《城关镇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

通知

村居市场、办公室、中心:

现将《城关镇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内容,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269

(此件公开发布)

城关镇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2年,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平罗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平党发〔202020号)、《平罗县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平党办发〔202061号),立足我镇实际,立足问题导向,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推动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针尖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从紧从严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大局稳定

1.严把重要节点食品药品监管关。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适时组织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持续做好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责任领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海燕,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严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监管关。加大野生动物非法驯养、屠宰、运输等违法行为监管力度,长期不懈开展专项整治,严打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郭红刚,牵头单位:畜牧站,配合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关派出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

二、从实从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

3.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不断健全以党政同责为核心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对照《平罗县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平党发〔202020号)、《平罗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平党办综〔201923号)的要求,明确监管职责、事权,强化评价考核、督查督办,形成严密高效的责任体系。(责任领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海燕,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办公室、中心、市场各村居)

4.进一步推进“两个创建”。持续把推进两个创建作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总抓手,重点推进宁夏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和石嘴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时刻做好迎接国务院、自治区第三方评估检查准备。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确保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8%以上,对创将工作知晓率达到82%以上,对创建工作支持率达到92%以上。(责任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瑞,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办公室、中心市场各村居)

5.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持续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推进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执法人员职能和网格员信息线索通报作用,防范监管失责缺位。(责任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瑞,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办公室、中心司法所、市场各村居)

6.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公安、检察、法院、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联动,严格执行行刑衔接检打联动,落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领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耿杰,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配合单位:城关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司法所、各村居)

7.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药品生产单位自查制度,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覆盖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督促种养殖主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设立安全管理岗位,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在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商、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托老机构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力推进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实现投保率达到30%以上。(责任领导: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仇宁华,牵头单位:镇党建(纪委)办公室,配合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居)

三、开展食药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8.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切实加强校园周边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扎实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快检工作。实行大宗食品食材定点采购、集中统一配送制度,全面加强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管理。(责任领导:副镇长冯鑫,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各村居)

9.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根据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分区域、分类型、分品种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清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全面规范农村食品药品流通供应体系,以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药品”“劣质食品药品”“过期食品药品”“商标侵权食品、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为重点,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责任领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郭红刚,牵头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城关派出所各村居)

10.强化“五小”食品业态监管。持续开展农贸市场(早晚市)有序改造,实地市场软硬件提档升级工程。(牵头单位:各村居,配合单位:市场、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强与城市社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突出抓好食品小作坊、小销售店、小摊点集中整治和规范,通过实施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抽检、示范引领、现场观摩、经验交流、集中加工、制定标准等方式,形成食品小作坊行业规范管理、综合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五小食品提档升级。(责任领导:副镇长冯鑫,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各村居)

11.强化餐饮后厨和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卫生规范》,狠抓餐饮服务食品全要素、全环节、全过程监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全面落实原料验收、人员管理、生产加工、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等制度,实现县城建成区内餐厨废弃物无害处置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行餐前确认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全面落实公筷公勺小份菜制度,持续推行无接触配送,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外卖封签和入网餐饮经营者信息公示率达到100%。持续推行无接触配送。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领导:副镇长冯鑫,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各村居)

12.强化产地环境质量监管。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村委会)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分析研判涉镉农产品重点品种超标成因。(责任领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郭红刚,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

13.强化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监管。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治理,逐步控制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化肥利用率达到40.5%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1%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以上。(责任领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郭红刚,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城关派出所、畜牧站各村)

14.强化粮食收储质量监管。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库检验制度。严格污染粮食管理,组织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工作。持续推进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粮油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抓好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优质品率测评扦样会检,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责任领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红刚,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

四、加强食品药品风险评估与抽检检测力度

15.强化监督抽检和快检检测力度。对大宗食品、地产食品、高风险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开展镇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定期公开抽检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和消费提示。强化检打联动,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100%。对一年内三批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多频次检查,加大处罚力度。持续开展你送我检”“你点我检。加大对农林水产品种养殖、加工等环节和饲料中的重金属、农药、兽药等残留抽检检测和风险监测力度。(责任领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红刚,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

五、加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惩

16.深入开展“昆仑2022”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瘦肉精及其他违禁物质,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及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始终保持对食品犯罪高压态势。(责任领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耿杰,牵头单位:畜牧站,配合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城关派出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

六、强化食药财政经费保障与监管机制建设

17.落实财政保障制度。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要求,加强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加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责任领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海燕,牵头单位:镇财经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七、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18.大力开展宣传引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保健食品、农兽药安全使用等宣传活动。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宣传两个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创建知晓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公众消费信心。(责任领导: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张崇海,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合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畜牧站各村居)

19.积极动员社会共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村居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形成覆盖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责任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瑞,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配合单位:综治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

20.加强沟通协调。各村居、各办公室、中心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组织领导,明确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分管领导、工作联络员,及时上报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线索、信息,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做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件件有落实、有反馈。(责任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瑞,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办公室、中心市场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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