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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2-0000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标  题: 【监督管理】严把节前食品关 保障师生饮食关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严把节前食品关 保障师生饮食关

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做好节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近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是针对各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的就餐场所、操作间环境卫生、厨房用具消毒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饮食卫生安全。二是重点检查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是否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各项台账记录等是否齐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是否实施,督促学校及幼儿园负责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自查自纠。三是对学校(幼儿园)使用的餐饮具进行洁净度快速检测,共检测12批次餐饮具,查验学校(幼儿园)是否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四是对学校(幼儿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使用的重要性、不良后果的严重性加强宣传,重点强调扎实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校园食堂要积极落实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提高食堂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意识,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此项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家、幼儿园食堂4家。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检查力度,继续强化常态化监管和检查,采取多项举措,切实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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