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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0/2022-0002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9日
标  题: 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民发〔2022〕3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

平民发〔20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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