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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张国民等17人到龄退休的批复》
平人社发﹝2022﹞120号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有关规定,经人社局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档案审核工作小组2022年12月7日审议并公示,同意张国民等17人到龄退休,退休时间和养老保险待遇按附表中审定时间执行,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平罗县人社局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档案审核工作小组批准2022年7至11月到龄退休人员花名册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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