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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2/2021-0020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标  题: 【国有土地】案 由:关于在全县开展中心村和“一村一庄”建设的议案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国有土地】案 由:关于在全县开展中心村和“一村一庄”建设的议案

提案人:徐春霞 丁占和 呼爱忠 顾忠 周志民 马俊芳

李爱玲 刘静萍 马仙 沙瑞萍 张海波 莫良宗

  据:开展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全覆盖,促进农村人口适度规模集中居住,是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的根本保障,也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途径。平罗县辖7镇6乡144个行政村,村庄点1113个,农村房屋平均空置率达42.3%(部分村庄高达80%),农村庄点分布零散、房屋空心化率高、基础服务设施不配套、乡村人居环境脏乱差、建设用地利用率低等制约乡村发展的“瓶颈”亟待解决。为此,平罗县借力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机遇,在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基础上,分期分批开展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综合整治,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县空置率在60%以上的规划不保留村庄退出整治。针对退出的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中的老弱病残群众、在农村仍有建房意愿以及城市居民下乡租赁农房居住等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一村一庄”建设,通过提升村级管理水平和村民自治能力,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改善村居村貌,促进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和各项要素双向流动。

  案:建议县人民政府:1.争取平罗县为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参照自然资源部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土地政策,将闲置宅基地复垦后新增耕地指标和腾退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区域范围调剂使用,盘活集体现有复垦指标,增加集体收储整治资金。2.新建中心村在宅基地法定面积不变基础上,允许每户保留100-200平方米菜地或经果林地,让农户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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