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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17-7496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标  题: 【国有土地】平罗县创新举措实现棚改安置和房地产去库存“双赢”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国有土地】平罗县创新举措实现棚改安置和房地产去库存“双赢”

  今年以来,平罗县在棚改安置工作中坚持民意导向,针对安置户更换楼层、面积频发等问题,通过走访、座谈会等方式,深入调研,找准症结,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实现了棚改安置和房地产去库存“双赢”。一是研究出台《平罗县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方案》《平罗县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在全区率先推行房票安置方式,将全县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库存商品房纳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动员群众持房票进行自由选择,满足了安置户在全县不同地段、选择不同户型、楼层自主购房的意愿,极大地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解决了长期以来政府安置难、安置慢的问题。二是在续建商品房小区推广单元楼配置内设电梯的方式,积极回应不同年龄层次群众对住房条件的需求,通过政府的正确引导,激发安置户自主选择五楼、六楼的主动性,激活了五楼、六楼消费市场(每平米售价高于一至四楼售价,提高了产品附加值)。截至目前,全县已落实2063户拆迁安置工作,安置住房4033套,其中:化解商品房库存322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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