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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21-0012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8日
标  题: 【就业援助】转载自治区人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宁人社办函〔2021〕5号 有效性: 有效

【就业援助】转载自治区人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通知》

宁人社办函〔2021〕5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区工程,积极吸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在宁夏创新创业就业,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2号)和《自治区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创业就业领导小组办发〔2019〕4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区2021年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自治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分为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市、区)级三个档次,分别在自治区、地级市、县(市、区)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2021年计划评选60个,其中:自治区级10个,地市级20个,县(区)级30个。

二、申报对象

在我区创业的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指2016年6月30日以后毕业的大学生)实施的创业项目。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参照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参评项目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已依法在我区登记注册;

(二)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三)参评项目至少带动1人以上就业(含1人,需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

(四)参评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或潜在的社会效益,科技含量较高,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

(五)已获上届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

四、申报材料

(一)2021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项目概要及商业计划书;

(三)2021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申请材料明(见附件2)。

五、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后,将符合参评条件的报送五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五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要求进行复审核查后,择优报送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三)自治区教育厅、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高校可直接推荐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等组成评审小组,对五地市、相关部门及高校推荐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复审,初选出8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通过五地级市交叉实地查验的方式评选出60个优秀项目,最后通过路演的形式评出各个等级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发文进行奖励。

评审标准参照《2021年自治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审表》

(见附件3)。

六、奖励及政策支持

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按级别分别颁发“自治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县(市、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标牌,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自治区级奖励10万元,地市级奖励7万元,县(区)级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按规定分别由自治区、五地市、县(市、区)从切块下拨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对获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的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提供不高于最高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优先入驻当地创业孵化园区,对获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负责人优先推荐入选所属地创业志愿服务专家团,参加自治区创业典型进高校宣讲团并将其先进典型事迹编入《大学生创业故事汇》。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组织做好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工作为创业工作的具体举措,精心筹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引导大学生创业者积极准备项目申报,并认真做好资料核实和项目推荐工作。 

(二)申请参加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的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各项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匿真实情况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及推荐单位的责任,申报资料于5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三)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各地在开展评选工作的同时,要组织相关新闻媒体深入报道各地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的务实举措、优秀项目和创业典型等,积极培育创意创业文化,营造创业创新氛围。

文件中所涉及表格请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nxhrss.gov.cn)下载。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培训科

联 系 人:雷建忠    马  伟    马巧莉

联系电话:0951-5045792 (传真)

邮    箱:zzqjypx@163.com 

附件:1.2021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

2.2021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申请材料明细

3.2021年自治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审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通知http://hrss.nx.gov.cn/zcfg/cyjy/202104/t20210430_2815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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