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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3/2023-0004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3日
标  题: 【空气质量月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关于平罗县2023年5月份空气质量的通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空气质量月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关于平罗县2023年5月份空气质量的通报

一、平罗县5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5月,平罗县玉皇阁站点有效监测31天,优良天数28天,达标比例为90.3%。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6天,(去年优良天数22天,达标比例71%)。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其中:PM10平均浓度为89微克/立方米,同比(85微克/立方米)上升4.7%;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20微克/立方米)上升25.0%;SO2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19微克/立方米)下降21.1;NO2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27微克/立方米)下降11.1%;CO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1.0微克/立方米)上升10.0%; O3平均浓度为139微克/立方米,同比(165微克/立方米)下降15.8%。

二、平罗县1-5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1日-5月31日,平罗县玉皇阁站点有效监测151天,优良天数109天,达标比例为72.2%。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5天,达标比例上升3.3个百分点(去年优良天数104天,达标比例68.9%)。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其中:PM10平均浓度为143微克/立方米,同比(116微克/立方米)上升23.3%;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42微克/立方米)上升9.5%;S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21微克/立方米)持平;NO2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34微克/立方米)上升2..9%;CO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2.2微克/立方米)下降18.2%;O3平均浓度为128微克/立方米,同比(144微克/立方米)下降11.1%。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反馈数据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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