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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3/2023-0001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标  题: 【空气质量月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关于平罗县2023年4月份空气质量的通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空气质量月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关于平罗县2023年4月份空气质量的通报

一、平罗县4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4月,平罗县玉皇阁站点有效监测30天,优良天数18天,达标比例为60.0%。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减少4天,(去年优良天数22天,达标比例73.3%)。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其中:PM10平均浓度为210微克/立方米,同比(130微克/立方米)上升61.5%;PM2.5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36微克/立方米)上升44.4%;SO2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16微克/立方米)相同;NO2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30微克/立方米)下降13.3%;CO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1.1微克/立方米)相同; O3平均浓度为131微克/立方米,同比(131微克/立方米)相同。

二、平罗县1-4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1日-4月30日,平罗县玉皇阁站点有效监测120天,优良天数81天,达标比例为67.5%。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减少1天,达标比例下降0.8个百分点(去年优良天数82天,达标比例68.3%)。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其中:PM10平均浓度为157微克/立方米,同比(124微克/立方米)上升26.6%;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48微克/立方米)上升6.3%;SO2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22微克/立方米)上升4.5%;NO2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36微克/立方米)上升5.6%;CO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2.2微克/立方米)下降9.1%;O3平均浓度为114微克/立方米,同比(121微克/立方米)下降5.8%。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反馈数据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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