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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12月22日拟批准宁夏鑫昌恒泰煤业有限公司36万吨/年煤炭仓储物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
联系电话:0952-6093190
通讯地址:平罗县宝丰路37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宁夏鑫昌恒泰煤业有限公司36万吨/年煤炭仓储物流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宁夏国营前进农场 |
建设单位 | 宁夏鑫昌恒泰煤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项 目概况 | 为改建项目。本项目已建成,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7200m2全封闭式储煤仓和1座6600m2全封闭式储煤仓,设计煤炭仓储周转规模为36万t/a。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0.3万元,占总投资的16.1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施工期影响:本项目已于2022年9月建成并投产,施工期已结束,故本次评价不再论述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2.营运期影响:(1)废气:主要为煤炭装卸、煤炭储存和转运粉尘,以及运输道路扬尘。措施:煤炭装卸、煤炭储存和转运均在全封闭储煤仓内进行,储煤仓出口处设置仓门,储煤仓内采用喷雾洒水和雾炮机降尘;厂内道路全部硬化,煤炭运输车辆采用加盖苫布等密闭方式运输,厂区出口处设置1座洗车平台。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主要为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措施:洗车废水经1座沉淀池(20m3)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洗车;初期雨水经1座雨水沉淀池(300m3)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20m3)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限值及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由吸污吸粪车定期清运至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主要为装载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措施:采用选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主要为洗车台沉淀池沉渣、雨水沉淀池沉渣和职工生活垃圾。措施:沉淀池沉渣、雨水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全封闭式储煤仓、洗车台沉淀池、雨水沉淀池、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的要求;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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