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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0/2023-0061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文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标  题: 【非遗】关于推荐申报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发文字号: 17号 有效性: 有效

【非遗】关于推荐申报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17号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全我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项目申报条件

(一)能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能够代表平罗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非遗项目(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在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文化交流中能产生重要纽带作用。

(三)能见证我县重要文化事项或失传的历史记录,及其重要发展阶段或代表人物,可提供认知我县文化发展史或某个地区群体性文化发展史

(四)在我县一定地域世代传承、活态存在,与乡村振兴、黄河等县内重点工作、重要地理地貌联系紧密的项目,代表所在地传统工艺和技能的特色、水平。

(五)关注文旅融合需求,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群众广泛受益的项目,以及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的项目

(六)与我县已有自治区级、市级代表性项目同质化、同类化的,原则上不再扩展新的县级项目。

二、县级传承人推荐条件

1.申报范围

传承的项目必须已列入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名录,尚未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暂不开展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定工作。原已公布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确因传承需要增加传承人的,可以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条件

(1)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近年来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取得较大成果;

(2)熟练掌握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知识、技艺,是该项技艺的主要代表性人物;

(3)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或行业内被公认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传承人;

(4)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公益性展览、演出、交流等活动;

3.以下情况暂不受理申报:

1)已列入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的项目传承人。

2)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3)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4)群体性较强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各乡镇对所属区域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名单,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县文化馆。

(二)县直单位推荐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地区同意的基础上,提交县文化馆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可以向县文化馆提出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

(四)文化馆非遗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具备条件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非遗传承人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和项目名单。

)县文广局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进行研究审批,公示后将推荐意见和项目名单上报县政府,县政府予以确认正式发文公布。

、申报材料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基本信息、项目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县级文化部门审核意见(格式见附件1)。

2.项目简介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600-800字)。

3.辅助资料:包括代表性照片(单独文件打包发送,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2840×2560,单张照片容量4M以上,每张照片按照“项目名称+作品名称+内容摘要”备注名)、图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项目申报书用 A4纸双面印制,图片彩印,一式3份。另需报送电子文本(word格式)申报书和电子照片1份。

5.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

1.传承人申报材料:传承人基本情况、申报、推荐、审核意见、县级专家委员会评议意见、县级专家委员会评议专家名单(格式见附件2)。

2.辅助材料:有助于说明申请人的其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单独文件打包发送,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2840×2560,单张照片容量4M以上,每张照片按照“项目名称+传承人姓名+内容摘要”备注名)

3.项目申报书用 A4纸双面印制,图片彩印,一式3份。另需报送电子文本(word格式)申报书和电子照片1份。

4.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听取意见,积极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确保项目质量。

(二)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23525日前将申报书报送至平县文化馆

联  系  人:韩晓莉  曹璐莹

联系电话:0952-3812291

电子邮箱:plxwhg6012206@126.com

附件:1.平罗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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