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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20-0024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崇岗镇做好2021年春节慰问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崇政发〔2020〕11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崇岗镇做好2021年春节慰问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崇政发〔2020〕118号

各村(居)、相关站所:

现将《崇岗镇做好2021年春节慰问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崇岗镇2021年春节慰问名额分配表

    2.崇岗镇2021年春节慰问人员登记表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岗镇做好2021年春节慰问活动的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慰问准备工作的通知》(平民发〔2020〕127号)文件精神,在2021年春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帮助我镇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广大群众感受到镇党委、政府的温暖,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在2021年春节期间,对我镇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圆满完成此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将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确保我镇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

二、慰问原则

1.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优亲厚友。

2.掌握实情,坚决避免重复慰问。

三、慰问对象、慰问标准及所需资金

1.慰问对象:本镇困难职工,各村(居)优抚对象、老党员、卸任村(居)干部、低保户、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劳务移民,共68名。

2.慰问标准:每人发放价值300元的米、面、油。

3.所需资金:20400元。

四、慰问时间及慰问方式

慰问活动从2021年1月25日开始至1月30日结束。由各包村领导负责,包村站所配合各村,依据各村上报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或集中慰问。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为让真正需要慰问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温暖和关怀,各村(居)高度重视,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避免与市、县领导集中慰问人员重复,做好慰问公示,增强发放工作透明度,各村(居)接收慰问品时要验好数量和质量,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调拨的粮油,防止发生鼠害、变质及失窃现象。

2.严格要求慰问物品的发放必须由救助对象本人或家属亲自领取并签字摁手印,不得代领,防止出现冒领现象,确保把慰问物品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发放慰问品领取单经领取者签字、摁手印后,由发放人员签字确认,报镇民生服务中心备案。

3.认真核实。各村(居)要认真核实各村贫困家庭情况,上报《崇岗镇2021年春节慰问人员登记表》,于12月30日前将具体慰问名单上报镇民生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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