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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6/2021-0006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标  题: 关于持续做好过渡期部门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扶贫办发〔2021〕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持续做好过渡期部门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平扶贫办发〔2021〕9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助力重点帮扶村(脱贫村)和脱贫人口发展,持续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在结对帮扶任务和主要帮扶措施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增强脱贫稳定性和政策连续性。现就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结对帮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任务


各帮扶部门(单位)结对帮扶对象与脱贫攻坚期内保持一致,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平党办综〔2019〕3号)和《关于印发平罗县劳务移民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开领发〔2020〕11号)中的任务分解表进行结对帮扶。帮扶期间,如果帮扶户情况发生变化(整户迁出、销户、分户、脱贫不享受政策等),帮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分类精准帮扶,做到“应帮尽帮、精准到位”,防止规模性返贫。尤其是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重点监测和帮扶对象,其中:脱贫不稳定户由帮扶单位负责,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由所在乡镇和行业部门负责。

二、帮扶期限

结对帮扶期限暂定为五年(2021-2025年),新的结对帮扶政策出台后,以新政策为主。

三、帮扶措施

在中央和自治区相应政策没有出台前,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不变、驻村工作队不撤、帮扶对象不变,如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新的政策,以新政策为主。各帮扶部门(单位)要立足帮扶户家庭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帮扶方案,通过接续帮扶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确保每个脱贫户有一项稳定增收的渠道,防止因病、因灾返贫,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产业方面,引导有产业发展能力的帮扶户发展种养殖产业,加强技术指导和资金帮扶,并积极与金融、保险机构加强联系,为帮扶户协调小额信贷贷款,切实解决发展资金缺乏问题,协助种养殖户催缴“防贫保”的优势特色产业保险农户自筹部分的保费。在就业创业方面,积极与就业部门、工业企业、扶贫龙头企业、劳务中介组织等联系,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有务工需求的贫困人口劳动力务工就业;鼓励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进行创业,尽力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使创业就业群众成为脱贫人口的致富带头人。在教育帮扶方面,主要是对脱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参照《关于印发平罗县教育扶贫暂行办法(2018-2020)的通知》(平脱领办发〔2018〕21号)的标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阶段的学生进行资助。帮助“两后生”解决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问题,保障义务教育不辍学。在社会保障方面,要高度重视孤寡老人、无劳动能力人、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配合乡镇落实好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残疾、医疗保险,协助催缴“防贫保”的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个人自筹部分。在社会融入方面,鼓励移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社会公益事业等,尽快融入当地社会。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帮扶责任。各帮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帮扶责任人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督促和紧盯帮扶责任人按照单位整体安排部署加快落实帮扶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帮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通过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普通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帮扶部门(单位)、扶贫部门、驻村工作队、乡村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协调工作,做好协调、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将各单位帮扶上报的帮扶工作进展、台账、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及时掌握全县结对帮扶工作动态。各乡镇要积极与帮扶单位联系,结合本乡镇、村产业发展现状,协助帮扶单位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帮扶责任人要认真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多与帮扶户交流、沟通、谈心,了解掌握他们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项目,确保帮扶效果真实有效。

(三)培树帮扶典型。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摒弃“等、靠、要”等依赖心理,树立自力更生、扶贫不养懒汉等理念。在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的基础上,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的浓厚氛围。

  

                       

  平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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