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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6/2022-0013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5日
标  题: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确保扶贫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的通知》《平罗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对我县遗漏登记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范围

对2013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异地扶贫搬迁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扶贫的资金、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回头看”摸底,分类建立管理台账。

二、确权登记类型和内容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确权登记分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三种类型,其中: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仓储物流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项目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 主要包括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环卫、教体、卫健、集中供水饮水设施等方面的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三、确权登记组织实施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确权登记程序为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记等程序。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由乡村振兴局和相关部门、乡镇进行摸底调查,乡镇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审核、公示、登记和确权移交,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实行村使用、乡镇监管;行业部门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行业部门进行调查、审核、公示、登记,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移交和管理,由行业部门进行监管;对其中属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资产,由相关产权登记管理机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属于不动产的扶贫项目资产已经依法确权并登记颁证确定不动产权力的,不再重复确权登记。对于产权无法界定的,各单位上报至乡村振兴局统一汇总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对暂不具备确权登记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可先明确权属和管护责任,纳入台账管理,待条件完善后再进行确权登记和移交。

四、其他事项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平罗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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