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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平罗县2020年第二季度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复审阶段公示
根据《平罗县租赁型保障房保障办法》及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经核查,对符合我县租赁型保障房复审条件的家庭,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以书面形式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直接送达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公室,住建局(保障办)将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进行复查。凡举报者应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重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联系单位: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816268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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