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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20-0001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7日
标  题: 【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2020年一季度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2020年一季度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一、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一)2020公共租赁住房完成情况

2008-2015年我县共筹建公共租赁住房3920套。 2019年累计实物配租完成3790套。已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1006套(石嘴山生态经济区分配708套,精细化工基地298套)。第一季度发放租赁补贴48户,发放金额2.5万元。截至3月底,截至三月底共收取租金102万元,实物配租退出2户。

、公共租赁住房存在的问题

一是保障对象管理制度及配租合同意识淡薄。部分保障对象存在不爱护,有意破坏保障房等现象。保障对象还存在不按时续签合同,对合同内容不重视,不履行合同条款,不按时缴纳租金长期拖欠租金。导致合同不在有效期仍然正常居住,无法沟通后期管理难度大。二是实物配租动态监管难度大。信息核查不及时,比如,我局保障办每年集中核查一次房产信息,配租对象在购买商品房后如没及时查到,缺乏主动退房意识,存在将公共租赁住房私自转借、转租他人居住现象。还有因病或正常死亡、外来务工人员等信息不能及时掌握,导致无法及时变更信息并腾退住房,存在退出难度大。三是保障需求大于房源数量。近年来,我县大部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均有住房需求,加上进城务工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我县现有公租房已无法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四是公共租赁住房维修量逐年增大。2009年起对县城公共租赁住房按批次进行分配,实物配租最早的已居住10年之久,不同程度出现维修问题,需要请示政府返还维修资金。

、推进落实情况

一是继续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积极创新公租房管理工作新思路。建立健全租赁型保障房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上信息监管结合上门入户对保障对象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对不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条件的,及时进行清退或转换保障方式。拒不腾退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通报,按市场租金全额缴纳租金。

二是加大媒体配合力度,继续实行社区(物业)有偿监督管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社区(物业)随时监督管理,对存在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现象的,及时上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部门取消申请家庭住房保障资格,扣除保证金,并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建议政府年底对社区(物业)监管保障性住房工作给予适当支持。

三是筹集房源,扩宽公租房保障渠道做到应保尽保。2019年起我县没有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划拨空置安置房97套,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既解决剩余高层安置房库存压力又解决了部分新录用外地公务员、事业编干部的住房稳定问题,还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是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制度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对公租房卫生间漏水、房顶漏雨、暖气管道阀门裂缝等需甲方维修事项,及时上报请示资金安排维修。维修公租房卫生间漏水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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