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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实施】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平罗县段)征地工作批复
平政复〔2023〕58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平罗县段)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3〕320号)收悉。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是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该工程已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征收崇岗镇暖泉村集体土地83.44亩。
望你局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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