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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提前谋划2024年度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的通知
平自然资发〔2024〕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前进农垦集团: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2〕235号)文件精神,现就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纳入2024年度《平罗县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全面加强我县耕地“进出平衡”管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区厅下发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以“三区三线”为基础,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前谋划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项目中涉及占用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二、“流出项目”选址应优选择不稳定利用、质量较低、零星分散、难以集中连片耕作管护的耕地,优质、集中连片的耕地、尤其是高标准农田,不得流出。“流入耕地”应优先选择自身规模较大或与周边现状耕地相邻,且整治后可形成集中连片耕地的地块实施耕地恢复,逐步实现细碎化耕地集中归并、连片耕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严格依据文件中第2、3页中,第(一)、(二)“耕地流出”、“耕地流入”范围规定予以落实。
三、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流入指标依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项目占用耕地依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各乡(镇)在项目初选时依据国土调查云手机版软件实地踏查圈划范围进行分析、查看土地利用现状,确保项目选址符合文件要求。
四、需求申报审核。依据文件,每年2月底前,由乡镇人民政府将有“耕地流出”需求的项目落实年度进出平衡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我局根据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3月底前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因我县乡镇多,现由自然资源局统一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各乡(镇)人民政府将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的意见以正式红头文件(附件:“流出”、“流入”计划列表)2月底前送往县自然资源局统一报送,文件格式请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文格式要求执行,限期未报视为无项目。
五、全面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对于新选址的“流出”项目不能占用上一年度“进出平衡方案”中的“流入”耕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入”耕地加强后期管护,强化日常监管,禁止出现闲置、撂荒现象。
附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2〕235号
链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2〕235号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盖立俊 电话:0952-6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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