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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9/2023-00818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标  题: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 2023 年平罗县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卫发〔2023〕135 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 2023 年平罗县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平卫发〔2023〕135 号


局机关各科室、县医疗健康总院各成员单位、卫生监督所、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2023年平罗县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 年平罗县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任务

2023 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两会”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新冠病毒疫情“乙类乙管”政策措施,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纵深推进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和健康平罗建设,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以医改为行动力,加快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卫生健康行业治理,持续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

一、聚焦党建引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和“常修课”,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计划,持续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提升政治能力为主线、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增强执政本领为重点,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学习教育,探索建立评学、考学、督学、述学机制,不断提高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走深走实。(党组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配合落实。)

(二)严格政治责任,强化全面监管。深化意识形态教育,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处置,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要严格保密管理,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遵守保密纪律,做好定密管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抓好国家安全工作。(党组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配合落实。)

(三)增强医疗机构党建工作质效。探索深化医疗健康总院党委的功能,发挥推动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理顺隶属关系,抓好抓实医疗健康总院的运行管理,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组织领导的院长负责制。乡镇(社区)卫生院(站)深化“强基进位·星级创优”工程,依托书记项目抓示范,积极推进星级党组织创建工作,实施思想凝心铸魂、党建提质增效。非公企业和社会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基本制度,落实两个全覆盖。在全系统推动“一支部一品牌”创建,促进党建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双促”目标。(党组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配合落实。)

(四)深化作风行风建设。强化作风整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市若干意见和“八条禁令”。聚焦“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瘴痼疾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做好学习教育、自查整改等环节工作。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持续整治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等违反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问题。(党组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配合落实。)

(五)强化精准支撑,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千方百计引进高精尖短缺人才。着力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骨干、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全科医学骨干、公共卫生人才、医养结合人才等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持续推进“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项目,定期实施“一对一”导师制培训。(党组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县医疗健康总院、民营医疗机构配合落实。)

二、突出重点环节,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能力。

(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按照自治区、市相关要求,加快推进疾控机构改革,不断健全疾控中心、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重大传染病疾病防控机制,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疾病预防控制室、基层卫生健康室、体改规划信息室按职责分别牵头,局机关其他各科室、县医疗健康总院、民营医疗机构配合落实。)

(二)全面落实新冠疫情“乙类乙管”政策措施。按照国家“乙类乙管”总体要求,聚焦“保健康、防重症、降死亡”目标要求,全力抓好疫苗接种工作。全面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动态掌握人群感染水平,科学研判疫情发展变化趋势,综合评估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等情况,依法动态采取针对性措施。继续加强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管理,果断处置公共卫生突发情况。切实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继续加强重点人群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全面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救治能力提升计划,加强药品及设施设备储备,补齐短板弱项。(疾病预防控制室、医政医管综合监督室、基层卫生健康室按职责分别牵头,局机关其他各科室、县医疗健康总院、民营医疗机构配合落实。)

(三)强化传染病监测预警,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持续关注鼠类的分布动态和蚤类的季节消长,及时掌握鼠疫疫情动态;进一步强化布病防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居民对布病的防治意识,有效降低发病率;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防控,密切监测流行性乙型脑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寨卡病毒感染等新发重大疫情,强化联防联控,严防疫情输入扩散。(疾病预防控制室牵头,局机关其他各科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四)注重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建好居民心理健康“防护栏”。扎实落实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及乡镇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摸排出的精神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落实复核诊断工作,定期开展督导,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落实患者体检、随访、用药、转诊等健康管理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心理服务能力,成立县级心理人才专家库,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和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室牵头,局机关其他各科室、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五)深入开展重大慢性病医疗机构机会性筛查干预,提高居民预期寿命。按照自治区相关部门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心脑血管、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危人群和早期患者医疗机构机会性筛查干预工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居民人均期望寿命,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高危对象干预率达95%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室牵头,局机关其他各科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三、加快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健康平罗建设。

持续推进健康平罗18项专项行动和健康水平提升10大工程30项重点措施落实落细。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六进”主题巡讲活动,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3.61个百分点,提高到27%;普及营养健康知识,推进全民合理膳食,创建4个健康餐厅(食堂);扎实推进健康细胞创建工程,创建自治区级健康社区(乡村)6个、健康机关(事业单位)7个、健康学校8个、健康企业1个、健康家庭18个;推广学习银川市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经验,创建5个以上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单位,规范3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戒烟门诊建设,提供戒烟综合干预服务,推行科学戒烟方法;积极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评估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对健康的影响;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健康综合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四、奋力攻坚克难,持续巩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动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远程心电诊断、影像诊断、消毒供应保障、区域检验、基层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培训、质量控制“六大资源共享”中心实体化运行,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付费机制,建立按病种标准化分级诊疗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医疗费用与医疗质量双控制,县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体改规划信息室牵头,局基层卫生室、财务审计室、医政医管监督室、疾病预防控制室、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二)健全完善公立医院运行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运行相关政策,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特别是价格补偿政策,落实政府投入保障,持续开展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评价,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现收支平衡,负债率逐年降低,医疗服务占比达到35%。(财务审计室牵头,局体改规划信息室、医政医管监督室、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三)继续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动“三医”联动策略协调统一、相互支持,持续推进总院药品、耗材、检验试剂采购支付项目,通过集中统一采购,统一支付,促使县域医共体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成本进一步下降。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制度,人员支出占控制在35%—50%,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的劳务价值逐步体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体改规划信息室牵头,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四)优化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完善平罗县智慧健康云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远程诊断平台建设,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广应用远程问诊、双向转诊、慢病管理等系统,推进总院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平罗县智慧健康云平台建设并通过验收,不断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大力开展智慧医院建设。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推动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建设,深入实施“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大力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切实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保障医疗数据安全。严格落实国家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和技术标准,健全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提高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水平。(体改规划信息室牵头,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五、对标优质高效,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抓实县人民医院三乙医院创建整改,启动县中医医院三乙中医医院创建工作,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县人民医院实施“千县工程”,做好临床服务、资源共享、高质量管理、急诊急救等“五大中心建设”,年底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县级医院积极落实重点专科及薄弱专科申报和建设,年内重点及薄弱专科建设申报不少于5个(县医院3个、中医院2个),尤其加强急诊、感染、重症、呼吸、肿瘤、精神专科、麻醉等薄弱专科基础建设。(医政医管综合监督室牵头,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二)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深入实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医疗质量主题活动,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目标改进,规范医疗行为,推进预约诊疗、多学科诊疗。全面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及督导,持续开展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临床用药、处方管理、药事管理等相关制度。(医政医管综合监督室牵头,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三)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要求,为全县城乡常住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类基本卫生公共服务,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基层卫生健康室牵头,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四)持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按照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要求,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服务能力达标比例提高到70%以上,加快补齐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短板;完善三级医院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做实做细各类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做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的底线。(基层卫生健康室牵头,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五)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及管理。按照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要求,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和“乡聘村用”,夯实卫生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落实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激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推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层卫生健康室牵头,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六、传承创新发展,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西医学习中医能力;县中医医院积极落实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加强中医优势重点和特色专科建设。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开展中医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建设5个村卫生室中医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4类6项以上。年底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非药物疗法占比100%,村卫生室占比85%以上。(医政医管综合监督室牵头,县医疗健康总院、民营医疗机构配合落实。)

七、始终与时俱进,不断加强“一老一小”服务管理。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继续争取自治区卫健委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1家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养老床位、购置老年服务医疗设施设备,探索医养有效融合工作举措。(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县医疗健康总院、银北医院配合落实。)

(二)抓好生育养育服务。做好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全面落实三孩生育配套政策,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争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实施一体化延伸工程,共同推进公立幼儿园开办托班,增设拖位431个,优化托育服务社会环境。积极创建国家、自治区级暖心家园项目点1个,继续加大三孩生育政策宣传,落实好计划生育各项惠民政策。(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县医疗健康总院、托育机构配合落实。)

(三)大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按照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深入实施母婴安全、健康儿童、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等行动计划;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与管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绩效考核,持续实施妇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动,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继续办好妇幼民生实事,免费为农村适龄妇女开展“两癌”筛查,免费提供孕妇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耳聋基因筛查,孕妇产前筛查率达到 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到 98%以上、耳聋基因筛查率达到 95%以上。(基层卫生健康室牵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八、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强化卫生健康行业治理。

(一)全面实施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业双随机监督检查,年度双随机监督覆盖率和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推动审管联动,互联网监管事项监督行为覆盖率达到100%;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2023年完成纳入治理企业总数60%的治理任务,强化超标岗位整治。抓实医疗服务、医疗美容、医废管理、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信息报告、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七个专项行动”的卫生健康监督专项执法检查,巩固提升行业乱象整治成果。压实一岗双责,加强保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卫生应急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加强舆论引导,牢牢守护好意识形态安全。(党组办公室、医政医管综合监督室、体改规划信息室、信访纪检监察室、疾病预防控制室按职责分别牵头,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二)加快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各医疗机构完善医警联动处置机制,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及时排查医院安全防范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自查、考评、复评工作,以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为重点,合理配备安保人员,全面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安检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做好突发、紧急等不良事件及敏感信息的及时报送、追踪。(医政医管综合监督室牵头,卫生监督所、县医疗健康总院配合落实。)

九、按时保质保量,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办理。

加快推进平罗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建设,年底完成改造建设并投入使用;推进平罗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建设,年底力争完成门急诊大楼主体建设。(体改规划信息室牵头,县人民医院、城关镇中心卫生院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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