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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当事人:赵**
导游证号NMQ1315Y
案件名称: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处罚类别: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处罚事由: 2023年4月25日 ,平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位于宁夏沙湖景区返程码头游轮上的导游人员赵欣欣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导游和领队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的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书文号:(平)文综罚字〔2023〕005号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处罚决定期:2023年5月10日
处罚有效期:2023年11月10日
公示截止期:2026年5月10日
处罚机关: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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