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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9/2023-0186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标  题: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陶乐镇开展畜禽私屠滥宰行为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陶政发〔2023〕50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陶乐镇开展畜禽私屠滥宰行为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陶政发〔2023〕50号

镇有关中心、各村(居):

现将《陶乐镇开展畜禽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陶乐镇开展畜禽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畜禽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平农通字〔2023〕17号)文件要求,决定自2023年11月初到2023年12月底,在全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畜禽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潜在风险隐患,以屠宰、加工、运输、销售、消费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全面排查、清除我镇境内畜禽私屠滥宰窝点。以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严厉打击畜禽私屠乱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推动构建畜禽私屠滥宰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私屠滥宰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成立陶乐镇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亚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白  怡   王家庄村党支部书记

李有涛   东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振东   马太沟村党支部书记

曹海文   施家台子村党支部书记

丁成伟   庙庙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金艳萍   东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党桂香   西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  超   镇综合执法办主任

王苗苗   陶乐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

张刘鑫   陶乐畜牧兽医工作站技术员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亚军同志兼任,王苗苗兼任副主任。负责动员政治工作,日常督促检查、知道协调、宣传报送等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全面开展摸底排查。由各村(居)负责,对本辖区内畜禽私屠乱宰窝点进行摸排,摸排清本镇范围内具体实施屠宰人员信息、屠宰数量及其具体屠宰地点,于11月10日前将畜禽私屠乱宰排查表(附表)报送至镇畜牧站。对于涉嫌非法收购、储存、贩卖、屠宰病死畜禽,私设畜禽屠宰场加工制售病死动物产品的案件线索,及时向镇畜牧站报告,并协助做好案件调查工作。强化市场准入摸排,对发现肉品经营户销售未经检疫、学校等餐饮单位购买使用“注水肉”、购买“两证两章”不全或未经检疫肉品的线索,及时向陶乐市场监管所报告。

(二)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由镇畜牧站各村居负责,加强镇村沟、渠、荒滩地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日常巡察,督促指导养殖场做好死亡动物及动物产品清理,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现养殖户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经劝导仍然不按规定处理的及时向镇畜牧站报告。防止私屠滥宰、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披上合法外衣流通上市销售。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动物,私设畜禽屠宰厂(场),加工制售病死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线索,及时向镇畜牧站报告。

(三)强化警示宣传教育。由畜牧站负责,综合执法办配合,通过微信群、印发明白纸、张贴告知书、约谈重点监管对象等,对养殖户、屠宰厂、肉贩子、肉铺子、贩运户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典型违法案例宣传教育,建立完善诚信认定和信用承诺机制,签订承诺书,推进肉品屠宰、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镇有关办(中心)、各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涉及私屠乱宰各个环节的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协调沟通,互通信息,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村(居)公示栏、拉设横幅等方式公布私屠滥宰问题举报电话,积极拓宽案源线索以及实行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制度。(陶乐镇举报电话:陶乐畜牧站18295267364/15695022339,平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举报电话:0952-6093630)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宣传,及时公布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同时广泛发动,鼓励社会参与,提高监督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平罗县陶乐镇2023年畜禽私屠乱宰摸底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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