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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9/2023-0173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1日
标  题: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陶乐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陶政发〔2023〕2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陶乐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陶政发〔2023〕24号

各村(居)、各办(中心)、驻镇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和区、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了《陶乐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陶乐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全镇消防安全持续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

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王立刚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王  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关尚德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马俊锋  镇党委副书记

张  立  镇党委副书记(挂任)、派出所所长

胡月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亚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  越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  宁  副镇长

成    员: 汤东尧  陶乐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童宝山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周立山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白  静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思佳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苗苗  畜牧站站长

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统筹工作开展。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镇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景区等。

2、敏感特殊场所。医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宗教场所等。

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老旧商住楼等。

(二)整治重点。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等突出风险。

2.电源管理。重点整治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等突出风险。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4.安全疏散条件。重点整治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卫生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等突出风险。

5.防火分隔。重点整治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突出风险。

6.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整治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等突出风险。

7.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突出风险。

8.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超量存放原材料或半成品等突出风险。

9.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卫生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等突出风险。

10.初期火灾处置。重点整治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 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

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等突出风险。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火灾风险研判机制

定期开展会商研判。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及时研判火灾形势,找准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推动工作开展。各村(居)要每季度组织对辖区消防安全进行研判,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相关研讨结果、工作措施等重要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并推动落实。

(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1.全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村(居)、相关(中心)要全面开展行业单位检查指导,镇村(居)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2.突出联合执法检查。各村(居)要根据工作实际,在重要活动、节日期间,适时联合综合执法办和派出所行动,深入各类场所开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各村(居)每月按照要求报送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及隐患台账,镇综合执法办每月按时汇总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整理上报,推动互学互鉴。

(三)建立工作督查机制

1.定期开展联合督查。镇综合执法办要结合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火灾高发季节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2.适时开展工作约谈。对工作不落实、具体工作开展明显滞后的,由镇党委、政府适时约谈各村(居)负责人。约谈内容包括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被约谈人必须就改善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措施和期限做出书面承诺。

五、步骤阶段

本次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上旬前)。各村(居)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发动部署。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各村(居)要于5中旬前对照工作方案开展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镇综合执法办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并集中组织对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三)整改提高(2023年11月底前)。镇综合执法办联合相关部门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单位落实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及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核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要积极推动协调解决。同时,督促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分行业、分类别培育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以点带面提高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四)总结巩固(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各村(居)、相关办(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镇综合执法办要做好专项排查整治统筹、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消除安全隐患。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公开曝光、临时查封、失信惩戒、停业整改、挂牌督办等手段措施,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依法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各村(居)、相关办(中心)加强发现火灾隐患、现房火灾隐患能力,前置处置能力,不定期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巡察、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紧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环节,精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指导。

(四)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安全素质。各村(居)、相关办(中心)要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同时强化精准宣传,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要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开展全员消防疏散演练和教育培训,在全镇形成“大宣传、大教育、大警示、大培训”的浓厚宣传氛围。

(五)强化考核督导,严肃倒查问责。专项行动将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村(居)、相关办(中心)要严格组织实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综合执法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村(居)、行业集中督办。对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将严格责任倒查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明显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防范机制。各村(居)、办(中心)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推动建立健全全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请各村(居)自5月起每月21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消防安全重大风险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见附件),并于12月12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


附件:1.消防安全重大风险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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