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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陶乐镇红十字会的通知
陶党发〔2021〕82号
各办(中心)、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红十字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根据平罗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21)13号)和县红十字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平罗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平红会发(2021)23号),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现成立陶乐镇红十字会,委任我镇分管领导马佳任红十字会会长,承担红十字会工作的党建办公室主任范胜男任红十字会秘书长,郑荣同志负责具体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县红十字会业务指导。
镇红十字会成立后,要加强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尽最大能力动员人道力量和协调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属性和优势,做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真心关爱群众,努力为国奉献、为民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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