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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4-0003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标  题: 平罗县扎实推进河湖长履职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扎实推进河湖长履职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转变,按照《自治区河长办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加强河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部署要求,平罗县河长办开展为期6个月的强化河湖长履职加强河湖问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平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2名县处级领导牵头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县河长办制定了《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加强河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将专项行动任务明确到各级河长、各责任单位和各乡镇,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协调,及时发现、协调督办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截至6月上旬,清理整治各类垃圾88.31吨,已整改57个,整改完成率100其中,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等“乱堆”问题48个;河道管理范围内私建彩钢房、羊圈等“乱建”问题3个;河道管理范围内私搭渔网、沟拜堆放草垛等“乱占”问题3个;河湖水面漂浮白色垃圾等问题3个。同时,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利用无人机航拍+遥感解译+人工实地踏勘等方式,对县域内河流、排水沟、支沟和湖泊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完成排污口溯源249个、采样检测101个、完成排污口整治112个、树立标识标牌17个,查处取缔企业非法排污口4家。截至5月底,各级河湖长共巡河(湖)4107次,发现问题18件,解决问题18件,同比增长77.8%。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辖区内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切实纠正河湖长“只挂名不履职”、只巡河不发现问题、不及时反馈问题、不协调解决河湖实际问题的“走马观花式”巡河、“敷衍应景式”巡河和安排秘书或河长办工作人员代巡河的“跑腿打卡式”等假巡河现象,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主动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增强,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常态化推动全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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