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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全面完成水利部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
为了进一步摸清河湖管理底数,形成完整的河湖名录,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方案》的要求,平罗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水利部推送的县域内水普内和水普外名录开展了全面复核工作。
平罗县按照自治区复核工作方案的要求、标准、方法,同时以自治区已汇总形成的河流名录为基础,对县域内水普内和水普外的河湖结合日常管理及划界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摸排,对所辖区域河流、湖泊的数量、长度、河流流域面积(湖泊水面面积)、干支流关系、流经行政区域及空间分布等基础数据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台账。
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了水普名录内14条河流、4个湖泊,水普名录外35条河流、2个湖泊的梳理复核工作,同时将相关基础数据和矢量数据全部上传水利部河湖名录梳理系统,并通过区市河长办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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