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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河(湖)长制工作2023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第五期通报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结合县河长办平时督导检查情况,现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2023年4月份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河湖水质目标达标情况
根据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宁夏水环境监测中心反馈的监测数据统计,2023年平罗县境内重点河湖3月份水质情况:
(一)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平罗黄河大桥监测断面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Ⅱ类达标。
2.沙湖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Ⅲ类达标。
3.都思兔河(入黄口)实际监测3月份为Ⅳ类(剔本底Ⅲ类)达标;都思兔河(宁蒙交界)实际监测3月份为Ⅳ类达标。
(二)自治区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第三排水沟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
2.第四排水沟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
3.第五排水沟上游段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Ⅴ类未达标;平惠交接断面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
4.三二支沟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
二、全县4月份县、乡、村三级河湖长河湖巡查情况
(一)全县总体巡河情况。
根据宁夏河湖长信息管理平台巡河工单统计,2023年4月份县、乡、村三级河长共计应巡河723次,有效巡河859次,巡河率为118.8%。
(二)各级河湖长总体巡河情况。
1.县级河湖长4月份巡河情况:县级河长应巡河12次,实际有效巡河12次,巡河率100.0%。
2.乡级河湖长4月份巡河情况:应巡河166次,实际有效巡河189次,巡河率113.9%。
3.村级河湖长4月份巡河情况:应巡河543次,实际有效巡河566次,巡河率104.2%;其中,灵沙乡和黄渠桥镇未完成100%的巡任务,巡河率分别为49.1%和98.1%。
(三)县、乡、村河湖长具体巡河情况。
4月份县级河湖长12人全部完成巡河任务。
4月份乡级河湖长83人全部完成巡河任务。
4月份村级河湖长159人,未100%完成巡河任务的有:姚伏镇:叶永旺,巡河第五排水沟姚伏段,巡河率33.3%,哈学虎,巡河第四排水沟姚伏段,巡河率0.0%,王永虎,巡河姚西沟,巡河率66.7%,童立科,巡河姚西沟,巡河率66.7%,王皓,北营村村书记,巡河张家墩支沟,巡河率33.3%;通伏乡:燕翀,巡河第四排水沟金堂村段,巡河率66.7%,马梦菲,巡河第四排水沟通伏乡马场村段,巡河率66.7%,李小龙,巡河一支沟永华村段,巡河率66.7%,虎玉洋,巡河一支沟通城村段,巡河率0.0%,罗艳芳,巡河二支沟通城村段,巡河率0.0%,余惠荣,巡河四支沟新潮村段,巡河率66.7%,秦永红,巡河五支沟,巡河率0.0%;渠口乡:郭伟军,巡河黄河、东一分沟,巡河率66.7%,任妍,,巡河第五排水沟,巡河率66.7%,韩新明,巡河一退水(阮桥退水沟),巡河率66.7%;灵沙乡:统一村,马慧萍,巡河黄河灵沙段、新东支沟,巡河率66.7%,富贵村,马林峰,巡河黄河灵沙段,巡河率33.3%,胜利村,王金虎,巡河五三支沟灵沙段,巡河率0.0%,田家村,李国民,巡河五三支沟灵沙段,巡河率0.0%,先锋村,何志国,巡河五三支沟灵沙段、五五支沟灵沙段,巡河率33.3%,西灵村,何瑞,巡河五三支沟灵沙段、五五支沟灵沙段,巡河率16.7%,灵沙村,马万林,巡河五三支沟灵沙段、灵沙中心沟,巡河率0.0%,田家村,金艳萍,巡河灵沙东润中心沟,巡河率0.0%,东润村,马燕,巡河东润中心沟、新东支沟,巡河率0.0%,田家村,谢燕,巡河新东支沟,巡河率66.7%;黄渠桥镇:永丰村,丁贤德,巡河五二支沟黄渠桥段,巡河率0.0%;红崖子乡:三棵柳村,张明德,巡河黄河红崖子段,巡河率0.0%。
三、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及“清四乱”巡查暗访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情况
(一)水利部遥感图斑核查情况。
按照水利厅4月18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和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照水利部遥感图斑清单认真进行梳理,涉及平罗县领域的河湖遥感图斑共计96个,按照沟道类别分为县乡两级河湖核查清单,截至目前完成了48个图斑的现场核查,收集了13个图斑的相关审批许可资料,剩余的图斑台账正在核查。乡级核查图斑台账按照县河长办下发文件要求5月20日前上报,截至目前迟报的乡镇有通伏乡,未报的乡镇有黄渠桥镇、姚伏镇、崇岗镇,以上乡镇领导要高度重视,督促及时上报。
(二)“清四乱”巡查暗访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情况。
1.区河长办暗访河湖“四乱”问题推进落实情况:自治区2023年第一季度暗访发现问题1件,正在办理。
2.自查四乱问题推进落实情况:截至目前自查四乱问题2件,整改销号2件。
3.水环境安全巡查常态化开展情况:五排渠口、头闸、黄渠桥段沟道内动物死畜较多,无害化清理不及时,该问题反复发生,已多次被区市河长办通报,相关乡镇履职不到位。
四、督办件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为了确保河湖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持续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县河长办对县乡两级重点河湖进行了暗查暗访和常规化巡查,共发现非法在黄河河道取水、占用黄河河道、挤占河道、河道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4件(处),下发督办函3件,已办结3件,督办单2件,已办结1件,1件正在办理。其中通伏、陶乐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及时整改,并将书面整改销号材料上报县河长办销号,高仁乡对黄河右岸高仁上八顷段小淌口抽水泵站督办拆除整改不彻底,到目前该泵站继续非法从黄河抽水。同时,在现场复核灵沙乡督办问题时,又新发现灵沙乡李少兵抽水站引水渠上游段(东侧)约40米处,有村民私建简易抽水泵站非法取水问题。
五、黄河河道及滩地被占问题推进情况
县人民政府于2月初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黄河平罗段河道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沿河七个乡镇切实做好黄河河道及滩地管理工作,沿河乡镇通过各种方式给农户宣传讲解。目前在督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乡镇进行解决,通过乡镇努力,黄河治导线与黄河管理线之间无种植高秆作物现象,黄河治导线内无耕种现象。
附件:1.平罗县重点河湖水质情况统计表(附表1)
2.4月份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情况统计表(附表2、2-1、2-2)
3.督办单统计表(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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