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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平法普组〔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31日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的要求,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专题学习民法典,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和无纸化考试。
牵头室:综合管理室
配合室:各科室
(二)组织开展民法典全屏活动。民法典宣传期间,在汇融新天地、富龙百货等商场、超市LED电子屏播放民法典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
牵头室:市场运行室
配合室:综合管理室室
(三)强化民法典普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民法典宣传期间,组织领导干部前往招商引资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积极为企业宣传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确保各企业公平享受政策,切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牵头室:投资促进室、市场运行室、经济贸易管理室
配合室:综合管理室
(四)组织开展法润民心·法治“典”亮生活主题活动。组织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参观民法典主题公园、广场,观看文艺巡演等活动,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感受民法典的魅力。
牵头室:综合管理室
配合室:投资促进室、市场运行室、经济贸易管理室
(五)加强民法典以案释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挖掘总结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解读,阐释民法典精神。
牵头室:综合管理室
配合室:投资促进室、市场运行室、经济贸易管理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策划。各科室要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全过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宣传实效。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重在经常,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及时总结成果。由综合管理室承担此次民法典宣传各项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其他科室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活动,并将活动开展图片、视频等资料统一交由综合管理室收集。综合管理室针对此次活动撰写活动总结,并于6月8日前报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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