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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5年平罗县河西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59号
平罗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上报<2025年平罗县河西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平水发〔2025〕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平罗县河西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项目代码:2503-640221-19-01-756336)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保障我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消除供水安全隐患,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更好的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智能供水公共服务,对推进平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姚伏镇、崇岗镇、城关镇、头闸镇、宝丰镇、黄渠桥镇、通伏乡、渠口乡、高庄乡、灵沙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河西姚伏、头闸、黄渠桥、通伏等10个乡镇的部分管道、检查井盖板、闸阀井、增压泵及压力检测设备等进行更换和维修改造,恢复其使用功能,全面改善1.3万河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1.姚伏镇。改造dn75PE管(1.0Mpa)过沟拉管2处共75m,更换混凝土井盖共60座、矩形混凝土控制阀井及井内配件6座。
2.通伏乡。改造dn110PE管(1.0Mpa)过沟拉管1处共40m,更换混凝土井盖共10座、控制阀井及井内配件7座。
3.崇岗镇。更换矩形混凝土控制阀井及井内配件5座。
4.城关镇。改造dn63PE管(1.25Mpa)过沟拉管2处90m。
5.渠口乡。更换矩形混凝土控制阀井及井内配件6座。
6.高庄乡。改造dn63PE管(1.25Mpa)过沟拉管3处95m,dn75PE管(1.0Mpa)过沟拉管1处共55m,更换矩形混凝土控制阀井及井内配件5座。
7.头闸镇。更换矩形混凝土控制阀井及井内配件6座,头闸水厂加压泵房及大厅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47套152.48㎡。
8.宝丰镇。改造dn75PE管(1.0Mpa)过沟拉管1处35m,更换矩形混凝土控制阀井及井内配件6座,联丰加压站消毒室维修改造12㎡,加压站院落地坪维修103㎡。
9.灵沙乡。更换矩形混凝土控制阀井及井内配件2座,灵沙加压站消毒室维修改造12㎡。
10.黄渠桥镇万家营子5队。改造dn63PE管(1.25Mpa)管道联通长1020m,改造dn160PE管(1.0Mpa)过沟拉管1处60m、dn75PE管(1.0Mpa)过沟拉管2处85m、dn50PE管(1.6Mpa)过沟拉管1处30m,更换混凝土井盖10座、控制阀井及井内配件5座。
11.其他。南部水厂增压泵更换卧式中开双吸泵1套,10个乡镇安装压力检测设备安装10套;通伏水厂、头闸水厂购置消毒设备净化滤料药剂和水质检验检测药剂次(氯酸钠5%的溶液)40吨。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4月-2025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22.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9万元,临时工程费1.11万元,独立费用10.64万元。
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5万元,运行管理单位自筹27.65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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