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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12个乡镇无集中供热区域 清洁取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46号
平罗县财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平罗县12个乡镇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财发〔2025〕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12个乡镇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项目
(项目代码:2502-640221-16-03-95481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平罗县12个乡镇无集中供热区域农宅冬季采暖需求,实现清洁取暖,减少常规能源消耗、燃煤污染和碳排放,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农户居住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宝丰镇、黄渠桥镇、陶乐镇、崇岗镇、姚伏镇、头闸镇、渠口乡、灵沙乡、红崖子乡、高庄乡、高仁乡、通伏乡12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涉及平罗县宝丰镇、红崖子乡等12个乡镇17704户农宅采暖改造,总建筑面积为212.45万㎡,改造总面积177.04万㎡,每户改造面积80-120㎡。项目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采暖技术,系统配置平板太阳能蒸发器面积59874㎡、太空能热泵17704台,配套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户均电力增容5.2kw,全年节能量达36808.8万KWh,二氧化碳减排量111644吨/年、二氧化硫减排量904吨/年、粉尘减排量452吨/年、氮氧化物减排量507吨/年,年节约标煤4.52万吨。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8月-2028年8月。
六、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63608.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576.76万元,其他费用2032.0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电网公司配套资金、县财政配套及农户自筹解决。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投资估算审定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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