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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姚伏镇北营子等村日光温室壮大 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44号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姚伏镇北营子等村日光温室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农发〔2025〕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姚伏镇北营子等村日光温室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2-640221-20-01-180214)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提升种植技术水平,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村经济竞争力,有效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对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姚伏镇沈渠村、城关镇沿河村、红崖子乡红翔新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姚伏镇北营子村、沈渠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城关镇合作村、和平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和红崖子乡三棵柳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1.姚伏镇北营子村、沈渠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7.02亩,新建高5m钢桁架日光温室6座,总建筑面积6440㎡,配套室外电气、道路、土方等基础设施。
2.城关镇合作村、和平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2.56亩,新建高5m钢桁架日光温室8座(带耳房),其中:每座长125m,宽16.5m,后墙高3.5m,总建筑面积16572㎡,配套室外电气、道路、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
3.红崖子乡三棵柳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0.63亩,新建高4.8m钢桁架日光温室3座(带耳房),其中:每座长92m,宽14.5m,后墙高3.5m,总建筑面积4047㎡,配套室外给水、电气、道路、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2月-2025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16.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0.74万元,其他费用35.4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6.21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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