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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德渊科雅集中供热自控系统提质 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27号
平罗县德渊科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德渊科雅集中供热自控系统提质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德渊科发〔202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德渊科雅集中供热自控系统提质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8-640221-04-02-49267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县域供热基础设施,有效解决大部分换热站设备和一二级管网老化锈蚀、跑冒滴漏等问题,实现县域供热系统运行自动化、智能化调节,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县域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平罗县县域内的集中供热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涉及的供热面积为滨河首站和大地首站供热区域,包括平罗县城区、前进农场供热区域、陶乐镇区。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对86座换热站自控设备及部分供热设施设备进行提质更新改造,对4456户典型热用户室温采集装置进行提质更新改造,对100座一次网检查井监测预警装置进行提质更新改造,对用户二次网智能平衡系统进行提质更新改造,配套改造智慧供热自控信息化系统平台。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2月-2025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967.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32.21万元,其他费用1087.05万元,预备费348.28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393.5万元,自治区各类补助资金2393.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7180.54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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