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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4-0042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03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陶乐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提升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4〕261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陶乐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提升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4〕261号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审批陶乐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请示》(平卫发〔2024〕102)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陶乐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项目代码:2410-640221-23-01-974347)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医疗设施设备,有效提升卫生院整体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就医环境,满足辖区群众就医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陶乐镇中心卫生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筑面积590㎡,主要包括卫生院内原有病房及针灸室重新装修改造及医疗设备购置等。

1.适老化改造。主要包括走道及中医馆室内墙面粉刷、地面铺设地胶、重新设置艾灸室排风管道、布置墙体宣传画展板等;重新打造医养理疗区,包括室内墙面粉刷、地面铺设地胶、每间病房设置储物柜1个;新建安宁疗护室1间,增设卫生间及相应适老化设施。

2.医疗设备购置。包括购置安装中医理疗、安宁疗护病房等设备设施。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12月-2025年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99.81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58.94万元,适老化改造费40.87万元

资金来源: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专项资金99.81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1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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