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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4-0009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灵沙乡、陶乐镇、宝丰镇)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绿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4〕56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灵沙乡、陶乐镇、宝丰镇)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绿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4〕56号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灵沙乡、陶乐镇、宝丰镇)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绿化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4〕8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灵沙乡、陶乐镇、宝丰镇)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绿化项目

(项目代码2403-640221-15-05-997239)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项目区生态和景观环境,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提升人居环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对建设宜居宜业宜赏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灵沙乡灵沙村、陶乐镇王家庄村、宝丰镇新胜村、宝丰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1596.99亩,绿化面积109.2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养护工程,其中:

(一)灵沙乡灵沙中心村

1.绿化工程:中心村主干道种植金叶复叶槭 234株、绚丽海棠68株,株距3m,交替种植;次干道分片区种植西梅李子741株、红梅杏1325株、红叶碧桃800株、胶东卫矛1875株,种植形式为经果林与胶东卫矛交替种植,株距2.5m;中心村绿化区域内沿主干道两侧种植1m 宽萱草730 ㎡。

2.养护工程:养护期限为两年,养护内容包括绿地灌溉与防涝、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

3.给水工程:灌溉形式采用管灌与滴灌结合的方式,其中:铺设De110PE100聚乙烯给水管600m,De75Pe100给水管1000m,De63Pe100给水管50m,De50Pe63给水管100m。

4.排水工程:铺设D300HDPE双壁波纹管6190m。

5.亮化工程:灵沙村中心村主路安装太阳能路灯24盏。

(二)陶乐镇王家庄中心村

1.绿化工程:中心村主干道种植香花槐936株,株距3m;次干道分片区种植红梅杏162株、香水梨96株、京桧4号358株、西梅李子201株、绚丽海棠197株、榆叶梅72株、紫丁香149株、红叶碧桃28株,种植形式为经果林与景观树种交替种植,株距2.5m;主干道转盘节点种植高杆金叶榆 13株、绚丽海棠68株、卫矛球18株、地被菊27㎡、马兰72㎡、侧柏绿篱88㎡;中心村绿化区域内沿巷道两侧交替种植1m 宽萱草4240㎡、马兰4240㎡、四季玫瑰4240㎡。

2.养护工程:养护期限为两年,养护内容包括绿地灌溉与防涝、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

3.给水工程:灌溉形式采用管灌与滴灌结合的方式,其中铺设De110Pe100聚乙烯给水管400m、De75(Pe100给水管620m,De63Pe100给水管65m,De50Pe63给水管180m。

4.排水工程:铺设D300HDPE双壁波纹排污管4800m。

5.亮化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45盏。

(三)宝丰镇新胜村中心村

1.绿化工程:中心村主干道种植行道树香花槐1182株,株距3m;宅间等空地分片区种植红梅杏68株、香水梨160 株、春红桃736株、红叶碧桃156株、西梅李子333株,株行距为2.5m*2.5m,种植形式为单片区内两种经果林交替种植。

2.养护工程:养护期限为两年,养护内容包括绿地灌溉与防涝、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

3.给水工程:灌溉形式采用管灌与滴灌结合的方式,其中灌溉主网已铺设,铺设De50Pe63聚乙烯给水管300m。

(四)宝丰镇宝丰村菌菇产业融合示范园

1.绿化工程:宝丰镇宝丰村菌菇产业融合示范园外围每隔50m交替种植林带榆树1172株、旱柳1172株,株行距3m;示范园入口种植模纹色带紫花苜蓿20.68㎡、四季玫瑰17.47 ㎡、红花柽柳26.5㎡;示范园内入口两侧种植高杆胶东卫矛34株,株距4m,种植红花柽柳293.6㎡;示范园内广场区域种植红梅杏51株、香水梨40株、红叶碧桃28株、西梅李子30株、高杆胶东卫矛66株、紫花苜蓿 685㎡、四季玫瑰315㎡。种植土换填4752m³,乔木、亚乔木换填方式为穴状换土;灌木及地被为整体换土。

2.养护工程:养护期限为两年,养护内容包括绿地灌溉与防涝、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

3.给水工程:灌溉形式采用喷灌与滴灌结合的方式。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4月-2025年10月,养护期2年。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61.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3.28万元,其他费用69.43万元,预备费8.83万元

资金来源: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资金961.54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3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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