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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姚伏镇灯塔新村一期东区绿化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281号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姚伏镇灯塔新村一期东区绿化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姚政发〔2023〕1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姚伏镇灯塔新村一期东区绿化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311-640221-15-01-776508)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镇区生态和景观环境,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提升人居环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对推进姚伏镇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及建设宜居宜业宜赏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姚伏镇灯塔新村东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绿化面积13620.6㎡(合:20.4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庄外围道路行道树种植、道路转角及村庄内部绿化种植、绿化范围内的灌溉工程、土方工程及土建工程。
(一)绿化工程
1.中心道路绿化:沿道路两侧每间隔10m种植行道树银杏,背景组团种植高杆矮樱78株、红宝石海棠51株、黄刺玫38株、金叶榆球12株、金银木27株、紫叶稠李15株、高接榆叶梅15株、高杆卫矛32株、水蜡球26株、桧柏28株、紫丁香63株、景天205㎡。
2.外围道路绿化:经一路段(纬一路至纬四路)、纬四路段(经一路至第五排水沟)、纬四路段(经一路至第五排水沟)在道路两侧预留树池内种植D=10-12cm雄性白蜡,其中:经一路东侧背景种植模式组团种植桧柏10株、紫叶稠李23株、高接榆叶梅16株、红宝石海棠27株、高杆矮樱35株、丛生山核桃16株、高杆卫矛21株、金叶榆球20株、紫丁香20株、黄刺玫20株、景天133㎡;纬二路两侧复层式种植桧柏18株、造型油松1株、紫叶稠李21株、红宝石海棠30株、高杆矮樱22株、丛生山桃2株、金银木25株、黄刺玫29株、金叶榆球18株、紫丁香6株、水蜡球10株、四季玫瑰133㎡、丛生金叶榆137㎡;其他道路背景延续巷道种植模式。第五排水沟西侧种植D=6.1-8cm馒头柳400株。
3.巷道道路绿化:进行分片种植,以中心道路为界,纬一路至纬二路片区种植d=5.1-6春红桃952株;纬二路至纬四路西侧片区种植d=5.1-6红梅杏332株;纬二路至纬四路东侧片区种植d=5.1-6香水梨312株,株行距3m*2m。
4.道路转角节点:前景种植模纹绿篱,点缀景石,种植造型油松13株,背景复层式种植紫叶稠李19株、桧柏55株、高杆矮樱102株、红宝石海棠29株、山杏33株、丛生山桃18株、紫丁香66株、高杆卫矛41株、黄刺玫36株、金银木25株、金叶榆球38株、水蜡球24株、景天259㎡、四季玫瑰390㎡、丛生金叶榆273㎡。
(二)土方工程
对现状渣土进行清运,清运量为1800m³;绿化带换填土方量为4300m³;换填301株行道树树池内土方301m³(1m×1m×1m穴状换土形式)。
(三)灌溉工程
铺设De100PE管584m、De90PE管672m、De63PE管207m、De63PE软管300m、De32PE软管670m、De63取水栓67组,给水砖砌阀井12座、De20滴灌管4500m、压差式滴头2000个;新建水源井1座。
(四)土建工程
村庄内新建成品景石4组,农耕文化小品5组,铺设植草砖护坡789㎡。
五、建设工期
2023年11月-2024年06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4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5.54万元,其他费用25.82万元,预备费9.94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重点小城镇奖补资金100万元,春秋季绿化资金100万元及姚伏镇自筹资金141.3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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