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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许家桥主路、六中公路等四条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216号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许家桥主路、六中公路等四条路)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3〕155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许家桥主路、六中公路等四条路)
(项目代码:2308-640221-18-02-756578)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周边区域交通和经济协调发展,构建便捷、畅通、安全、高效的公路交通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对推动平罗县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姚伏镇、城关镇、渠口乡境内。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姚伏镇、城关镇、渠口乡境内共4条道路进行路况提升,路线平纵指标维持原旧路标准不变,路线总长8.238km,道路等级均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罩面、标线施划、道路沿线桥涵构造物及其他交安设施设备安装、新建、整修等。
1.许家桥主路:路线全长0.884km,原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K2+880(起点)-K2+923.668段路面宽为5m,其余路段路面宽为3.5m,建设内容包括对K2+880-K3+365段挖除旧路结构层后新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18cm水泥稳定砂+20cm级配砂砾;K3+365-K3+764(终点)段挖除旧路面层后加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砂砾,拆除新建破损涵洞3道。
2.团庄-上桥村路:路线全长0.976km,原路为水凝混凝土路面,路面宽4.5m。建设内容包括对全线破损混凝土面板进行更换,路面结构为18cm混凝面板+20cm级配砂砾,并对裂缝宽度小于15mm进行灌缝处理。
3.六中公路:路线全长4.752km,原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4.5m。建设内容包括对全线进行病害处治后加铺3.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对全线路缘石进行更换。
4.阮桥--沿河路:路线全长1.626km,原路为水凝混凝土路面,KO+000-KO+545段路面宽4.5m,段进行病害处治后加铺3.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并对本段路缘石进行更换;K0+545-K1+626段路面宽4m,全段破损混凝土面板进行更换,20cm混凝土面板+18cm级配砂砾。
五、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1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34.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9.13万元,其他费用22.2万元,预备费12.85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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