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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富贵路、新丰主路等三条道路)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204号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富贵路、新丰主路等三条道路)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3〕14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富贵路、新丰主路等三条道路)
(项目代码:2308-640221-18-02-751016)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周边区域交通和经济协调发展,构建便捷、畅通、安全、高效的公路交通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对推动平罗县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灵沙乡和通伏乡境内。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灵沙乡和通伏乡境内3条道路进行路况提升,路线平纵指标维持原旧路标准不变,路线总长9.343km,道路等级为三、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40km/h。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罩面、标线施划、道路沿线桥涵构造物及其他交安设施设备安装、新建、整修等。
1.富贵路:路线全长4.745km,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起点位于灵沙乡东门,路线由西向东布设,终点位于滨河大道K36+670,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全段沥青路面病害处治,并加铺3.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罩面。
2.新丰主路:路线全长3.097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起点位于周五路,路线由北向南折向东布设,终点位于新丰村,路基宽度5-6.5m,路基宽度4.5-5.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全段沥青路面病害处治,并加铺3.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罩面。
3.新丰路:路线全长1.501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起点位于新丰主路村部,路线由东向西布设,终点位于G109线,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全段沥青路面病害处治,并加铺3.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罩面。
五、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1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38.14万元,其中:工程费304.09万元,其他费21.04万元,预备费13.01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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