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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2023年平罗县人才公寓装修及外围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197号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2023年平罗县人才公寓装修及外围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3〕1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平罗县人才公寓装修及外围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08-640221-17-05-785575)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人才公寓基础设施,解决公寓周边环境差、缺少家具等住宿问题,优化人口结构和创业新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吸引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确保人才安心“栖平”,对人才引进及对推动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惠景苑小区(34#地块)58#楼。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平罗县惠景苑小区58幢共40套人才公寓进行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3553.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墙面及顶棚粉刷,安装大理石窗台板140㎡,安装成品窗帘长460m(高2.7m),更换室内门锁120套及灯具200套,卫生间及厨房安装推拉门各1套、卫生洁具及橱柜等,购置家具家电等设施设备;室外安装成品木质四角凉亭1座,新建单层钢结构健身房、阅读房120㎡,并配套基础装修、给排水、供暖、供电、空调等基础设施,室外安装成品格栅大门1座、成品铁艺围墙100m,绿化带更换种植土360m³,铺种草皮360㎡,并栽种金叶榆、丁香等苗木。
五、建设工期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6.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1.5万元,其他费用7.65万元,预备费用6.87万元。
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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