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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隔离医学观察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初步设计
平审管批字〔2023〕106号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隔离医学观察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卫发〔2023〕1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隔离医学观察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2305-640221-23-01-92936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升我县应对重大突发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增强聚集性疫情感染防控能力,加强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规范化处置水平,对保障全县人民卫生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隔离医学观察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其中:
1.建筑工程:新建室外化粪池1座,室内进行电缆敷设、荧光灯安装、开关插座等电气改造;新建铁艺围墙长120m(高1.8m),新建实体围墙长198m(高2.5m);南向安装电动伸缩门长10m,隐墙砌筑并贴面长3m(高2m,宽1m),西向安装电动伸缩门9m,隐墙砌筑并贴面长3m(高2m,宽1m);室外混凝土硬化面积1137.32㎡,西向安装铁艺大门12㎡,新建钢筋混凝土板桥2座(长6m,宽4m)等。
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外网实施沟槽开挖回填及电缆敷设;安装室外箱式变电站500kVA箱变1套,高压接线;安装真空断路器1台,安装隔离开关、避雷器、混凝土电杆各1组及电缆敷设等设施。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6月-2023年9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2.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3.76万元,其他费用6.96万元,预备费1.41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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