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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陶乐鼠疫防治监测站异地配套工程初步设计
平审管批字〔2023〕105号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陶乐鼠疫防治监测站异地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卫发〔2023〕1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陶乐鼠疫防治监测站异地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2305-640221-23-05-853749)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陶乐鼠疫防治监测站基础设施,提高预防控制水平和职能,有效防止现有鼠疫疫病和境外恶性传染病入侵,对保障全县人民卫生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陶乐鼠疫防治监测站。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室外园林绿化工程和建筑工程,其中:
1.室外绿化工程:共栽植乔木252株,栽植花灌木165株,栽植灌木382.44㎡,栽植草花255.3㎡;园林绿化铺设给水管道405.52m,开挖沟槽及回填土方283.86m³。
2.建筑工程:门房和储备用房处各新建彩钢房1座,建筑面积共33.8㎡,安装空气热源泵1组。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6月-2023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05万元,其他费用0.85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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