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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3-0264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标  题: 【预审公示】关于平罗县姚伏镇沙渠村农副产品收储基地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
发文字号: 平审管审字〔2023〕6号 有效性: 有效

【预审公示】关于平罗县姚伏镇沙渠村农副产品收储基地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

平审管审字〔2023〕6号

宁夏弘源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平罗县姚伏镇沙渠村农副产品收储基地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报告》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第68号令)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国土资规发〔2017〕1号),我局对该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增加可观的税收,提升经济实力,增加就业岗位,并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平罗县姚伏镇沙渠村农副产品收储基地项目已经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项目代码:2304-640221-20-01-394966,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姚伏镇沙渠村,选址四至为:东邻硬化道路,南邻109国道,西邻农田,北邻居民点。建设规模为年产5万吨蒸汽压片玉米饲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1栋,原料库房2栋,烘干塔1座,包装车间1栋,成品库1栋及门房和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2836.23万元。

二、用地现状及规划情况

依据2020年第三次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库,该项目拟用地1.4877公顷,拟占1.4365公顷其中拟占耕地1.3381公顷),拟占用建设用0.0512公顷。按土地权属分:集体土地1.4859公顷,国有土地0.0018公顷

依据201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该项目拟用地1.4877公顷,拟占用未利用0.0003公顷拟占用农1.4576公顷其中拟占耕地1.4066公顷),拟占用建设用0.0298公顷。按土地权属分:全部为集体土地。

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姚伏镇沙渠村,总用地面积30271.45平方米(45.4亩),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项目已列入202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平罗县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宁政函〔2021〕69号)。

三、项目占用耕地补充方案

该项目占用耕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建设单位要足额落实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同时,要将被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四、审查意见

平罗县姚伏镇沙渠村农副产品收储基地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和规模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预审通过后,用地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出具意见的建设项目,土地用途、现状地类、选址等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本预审文件不作为项目开工建设使用土地的依据。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516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美茹  电话:0952-609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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