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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关于2025年4月3日拟批准鄂尔多斯盆地西缘宁夏北段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宁北页1-1井压裂试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
联系电话:0952-6093190
通讯地址:平罗县宝丰路372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 鄂尔多斯盆地西缘宁夏北段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宁北页1-1井压裂试气项目 |
建设 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水泉子村 |
建设 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宁夏环瑞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 项目 概况 | 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设置1眼勘探井,井深约1413.0m,勘探井为预探井,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及相应的地面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5661m2,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未利用沙地;项目占地主要包括井场(含生活区)。项目总投资6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6万元,占总投资的18.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为页岩气勘探井建设项目,评价对象主要为预探井钻探施工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及其对策和措施。若后期转为生产井,建设单位应编制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及试井废气。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扬尘管控措施;加强车辆管理及维护保养,使用品质合格燃油等减轻运输、作业车辆及柴油机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包括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及返排液,钻井废水用于钻井液调配循环使用,剩余钻井废水随泥浆等一起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经破胶脱稳处理后进入泥浆暂存罐,然后经压滤机压滤后,废液进入废液收集罐,同洗井废水、返排液由防渗漏、防溢流的运输车辆统一就近拉运至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绿化施肥;洗漱废水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设备噪声、机械噪声等。钻井过程中钻机、泵类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消声等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的要求。 施工期固废:主要是废弃泥浆及钻井岩屑、废包装物、废防渗布、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钻井工程产生的废弃泥浆及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装置处理经临时堆放于井场暂存后,委托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拉运至石嘴山市惠农区一般固废废弃物填埋场处置;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防渗布全部回收,回收后其外观性能完好的防渗布将用于新建井场的铺设工作,无法回收使用的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井场设置的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就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润滑油集中盛装于密闭容器内暂存于临时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转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措施:⑴在钻井前期井场平整和井场道路等的施工中,尽量少占地和少破坏植被;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破坏;⑵选择最佳时间施工,便于进场道路建设,控制土地沙漠化,减少水土流失;⑶井场在无植被安全防护距离以外扰动区域,必须进行植被重建;⑷对于封井的永久占地,尽量在其周围、空地等进行植被恢复重建,确定不能进行植被重建的,应在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其他处进行植被建设以达到生态补偿,补偿面积不低于相应占地面积;⑸科学施工,严格管理,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以尽早结束施工勘探过程,减少施工勘探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封井期生态治理措施:⑴临时封井除预留转成生产井所需的面积外,对其余临时占地覆土并恢复原状;永久封井对整个施工区域覆土并恢复为原状;⑵测试完毕后,拆除放喷池周围的砖墙,并进行回收;清除放喷测试留下的痕迹,再用井场建设时的表层土进行覆盖,然后进行植被恢复;⑶人工拆除临时占地基础,将井场建设保留的耕植土直接摊铺覆盖于场面上,然后进行植被恢复;⑷后期需派专职人员进行封育管护工作。 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钻井过程中对地下水可能产生潜在的污染源为钻井泥浆,为保护地下水环境,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⑴使用双层套管技术,使表层套管和油层套管固井水泥浆必须返至井口,保证固井质量,确保安全封闭潜水层和承压水层;⑵定期对油井套管情况进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⑶切实加强对钻井泥浆、岩屑的回收处理工作,消除对地下水的污染隐患;⑷井场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设施应进行防渗。重点防渗:危废贮存点、泥浆材料房、泥浆不落地装置及储罐等底部防渗采用防渗层不小于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防渗,渗透系数为10-7cm/s。一般防渗:井场及旱厕,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等效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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