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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3-0296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标  题: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3年11月14日拟批准平罗县塞上江南博物馆整体平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3年11月14日拟批准平罗县塞上江南博物馆整体平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14日至20231120日。

联系电话:0952-6093190

通讯地址:平罗县宝丰路372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平罗县塞上江南博物馆整体平移一期工程

建设

地点

石嘴山市平罗县渠口乡滨河大道和城滨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处

建设 单位

平罗县水务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 构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 况

属迁建项目,项目对塞上江南博物馆主楼、两栋辅楼、照壁和牌楼进行平移整体移建至滨河大道西侧,平移距离约613m。原址现有的回廊、凉亭和游客接待中心拆除,在新址位置按原址复建配套管理用房、游客接待中心、花坛、入场道路、内部道路、广场铺装、绿化及停车位等。项目总占地45869.5m2其中:迁建项目占地面积31801.5m2临时道路占地14068m2。项目总投资35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万元,占总投资10.4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措施:①建筑工地周边围挡,对裸露土地用防尘网罩进行苫盖,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降尘;合理规划布局,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③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速,并加盖蓬布,严禁沿路撒落;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抑制扬尘;⑤出现五级以上大风时,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作业;⑤加强车辆管理,对施工机械定期保养,减少废气排放。  2)运营期废气: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措施:施工废水经施工现场设置简易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②生活污水依托原址客服服务中心化粪池集中收集,由吸粪车定期送至平罗陶乐污水处理厂处理。  

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游客和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措施:生活污水经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由吸粪车定期送至平罗陶乐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平移设备噪声原有建筑拆卸噪声及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等。措施:①选择低噪声设备,低振动施工设备②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③车辆减速慢行,严禁超载;加强施工管理,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2运营期噪声:游客游览产生社会噪声;措施:设置警示标语,严禁大声喧哗,使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1)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措施:①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新址地基基础填料综合利用②生活垃圾经临时施工营地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至城市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

2)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至城市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主要为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施工活动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措施:①合理规划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对植被进行抚育;③对临时道路进行原貌恢复,对占用区域补栽植物、增放鱼苗;④加强生态监测,确保生态恢复后植被覆盖率等生态植被至少达到现有水平。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措施:结合项目所处地区的气候、土壤等特点,优先选择当地草种进行植被抚育;对天河湾湿地增放当地鱼苗,加快天河湾湿地生态恢复;对项目区域生态情况开展监测,加强绿化,对植被进行补栽、养护;制作生态保护标语,引导游客一起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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