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5/2025-000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服务 共筑满意消费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服务 共筑满意消费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4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七一广场组织开展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邀请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烟草局等11家消费维权成员单位共同参加。

现场气氛热烈,内容丰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讲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讲解消费维权知识,解答消费者咨询,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同时以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为切入点,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3·15百姓点检日”活动,对消费者现场提供的蔬菜、水果等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并现场公布检测结果,回应公众关切。活动当天市场监管局邀请商务局对国家“以旧换新”政策进行宣传普及,并联系商家现场展示家电、3C数码等产品,让更多消费者直观了解“以旧换新”政策,切实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促进消费稳步增长。

各市场监管所同步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通过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集贸市场等开展“3·15”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宣传法律法规、受理消费维权投诉,不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同时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9000份,悬挂横幅50余条,电子屏播放315宣传标语100余处,接受群众咨询230人次,现场受理投诉举报6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集中销毁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1607类,35432瓶(盒),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电线电缆、化肥等民生商品69种,价值61.1万余元。

下一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