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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4-0012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文字号: 平市监列异送告〔2024〕3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送达公告

平市监列异送告〔2024〕3号

2024年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全区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_企业D类》《全区市场主体登记事项检查及公示信息检查_D类企业》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中,宁夏中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64家市场主体被随机抽取为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检查时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宁夏中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64家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宁夏中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64家市场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名单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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