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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平罗县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27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2023年平罗县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平罗县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优化水资源配置,依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宁水资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各行业取用水量分配计划
2023年自治区分配平罗县取用水总量74294.818万立方米。其中:生活取用水量为1560万立方米;工业取用水量为2880万立方米;农业取用水量为65622.018万立方米;生态补水量为4232.8万立方米。(详见附件1)
二、各行业用水量分配的依据和原则
(一)农业用水量分配依据
1.依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编制上报2023年度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水利厅分配给我县各行业取用水指标、取水许可量以及农业直开口灌溉面积、作物种植需求用水等情况,确定生活、工业企业和农业用水量。
2.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20号)和《平罗县用水权确权成果报告》(平政办发〔2022〕88号)文件规定,综合确定我县各乡镇(村)、干渠直开口农业配水定额,严格实行定额用水管理。
(二)用水量分配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根据自治区水利厅下达的取用水指标,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行动,严格控制取水许可水量,各乡镇直开口支渠用水量控制在下达的指标之内,实现县域年度计划取水量不超总量。
2.保障发展原则。按照自治区分配各行业取水总量,留够生活用水,确保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和第三产业发展用水需要;留足工业用水,保障工业发展和县域经济提升;满足河湖生态补水,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严控农业用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确保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
3.生态优先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生态补水力度,用足用够生态水量,努力扩大生态环境效益。
4.丰增枯减原则。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分配我县取水量指标,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进行调整,特别是对农业取水量进行严格管控,进行适度增减,推动农业深度节水控水。
5.统筹兼顾原则。统一配置黄河水、地下水、地表水和非常规水等各类水源,将农业、生活、工业、生态等各行业用水按照自治区要求细分细划到各取水口和直开口支渠上,保障各行业用水,提升各类水源效益。
三、全县各行业水量分配计划
(一)农业灌溉取用水
2023年平罗县农业灌溉用水量指标为65622.018万立方米,其中:黄河水用水量指标为61372.018万立方米,地下水用水量指标为360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为650万方。
1.唐徕渠灌域面积和用水量:灌溉面积为 29.807万亩,其中:水稻灌溉面积6.084万亩,旱作物为23.724万亩。涉及城关、姚伏、高庄、崇岗等4个乡镇和2个农场;分配用水量为21520.396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为18293.436万立方米,冬灌为3226.96万立方米。(详见附件2)
2.惠农渠灌域面积和用水量:灌溉面积为57.545万亩,其中:水稻灌溉面积3.986万亩,旱作物为53.559万亩。涉及城关、姚伏、高庄、崇岗、通伏、渠口、头闸、灵沙、宝丰、黄渠桥等9个乡镇;分配用水量为33734.8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为26145.875万立方米,冬灌为7588.925万立方米。(详见附件3)
3.西干渠灌域面积和用水量:灌溉面积为0.58万亩,涉及崇岗镇,分配用水量为26万立方米。(详见附件1)
4.沿黄农业取水口面积和取水量:灌溉面积为17.742万亩,涉及陶乐镇、高仁乡、红崖子乡、灵沙乡等4个乡镇13个沿黄取水泵站,分配取水许可量为5647万立方米。(详见附件4)
5.农业地下取水量:分配地下水取水许可量为3600万立方米,涉及取用水户172户和364眼抗旱应急机井。(详见附件5)
6.非常规水量:分配用水量为650万立方米,用于工业园区外周边绿化用水。(详见附件1)
7.宁夏水投平罗水务有限公司畜禽养殖及绿化取水量:分配宁夏水投平罗水务有限公司三棵柳泵站取用黄河水量为444万立方米,其中:畜禽养殖用水量为314万立方米,绿化用水量为130万立方米。(详见附件6)
(二)生活取用水
分配平罗县德渊市政公司取水许可量为1420万立方米,用于城乡生活用水;分配宁夏水投平罗水务有限公司取水许可量为140万立方米,用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企业生活用水。(详见附件6)
(三)工业取用水
分配工业地下水和黄河水取水总量为2880万立方米,涉及太西园、崇岗园、红崖子园工业企业生产用水户,其中:太西园、崇岗园地下取水量为2560万立方米,宁夏水投平罗水务有限公司黄河取水量为320万立方米,用于红崖子园企业生产。(详见附件5、6)
(四)生态补水
分配河湖湿地生态补水量为4232.8万立方米,其中沙湖补水量为4222.8万立方米,康熙饮马 湖补水量为10万立方米。(详见附件7)
四、开停灌时间
(一)夏秋灌开停灌时间
唐徕渠灌域计划2023年3月21日开闸放水,惠农渠灌域4月22日放水,县域内沿黄取水口4月21日开机灌溉。各灌区(域)于9月6日前全部停水。
(二)冬灌开停灌时间
唐徕渠灌域、惠农渠灌域和西干渠灌域计划2023年10月20日左右开闸放水,沿黄取水口10月25日开机灌溉。各灌区(域)于11月22日前全部停水。
五、用水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灌溉。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切实加强用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水情宣传,保障生活、工业、农业、生态等各业用水。各乡镇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抗旱应急预案,根据水源情况和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抗旱预案,组织开展抗旱工作;认真做好水事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发挥合作社作用,规范运行管理。各乡镇要指导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建设,维护用水秩序,按照分配的水权合理安排引水、用水,并在灌溉管理期间最大限度地发挥节约用水、依法依规收缴水费、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方面服务群众的作用。
(三)抓好工程维护,保障农业保灌。各乡镇要积极发动组织群众投工投劳,采取蓄、引、截等多种办法,对现有的水利设施进行清淤整修、维修及新建配套各类建筑物,避免跑、冒、渗、漏,做到有效节约水资源,及早利用过境水,积极开辟新水源。
(四)认真贯彻法规,坚持依法用水。各乡镇要充分组织发动宣传,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一步增强灌区群众保护水利设施、维护良好用水秩序的自觉性,建立良好用水秩序。
(五)强化用水监管,压实责任担当。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行业)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四定”原则,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优化配置,科学调度,确保全县水量分配计划方案执行到位;要加大水情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一步增强灌区群众节水意识,维护良好用水秩序,切实管好水用好水。
附件:1.2023年平罗县各行业用水计划分配表
2.2023年平罗县唐徕渠灌域干渠直开口各乡镇(场)用水量分配表
3.2023年平罗县惠农渠灌域干渠直开口各乡镇(场)用水量分配表
4.2023年平罗县直管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取黄河水计划表
5.2023年平罗县地下水分配表
6.2023年平罗县主要工业和城市逐月用水计划表
7.2023年平罗县湖泊湿地生态补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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