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印发平罗县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开领发〔2020〕2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附件:平罗县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平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平罗县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
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上半年在全区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全面排查解决影响脱贫质量问题,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开发〔2020〕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成果防返贫。在认真整改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四查四补”,巩固提升脱贫质量,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评判、经得起考核评估、经得起舆论监督,坚决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四查四补”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查损补失”。重点查找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1.排查辖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移民就业情况,摸清贫困群众外出务工意愿和务工难点、本地能否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满足群众需求等。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未开工复工而滞留在家情况,移民无法复工上岗情况。
采取措施:一是做好稳岗工作,各乡镇要摸清核实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返乡人员数量、原外出务工地点及企业、继续返岗还是重新择业等基本情况,找准务工难点,逐户逐人解决。对继续返岗的,抓紧与原务工企业精准对接,帮助尽快返岗。二是做好增岗工作,对重新择业的,充分发挥工业园区、村头企业、扶贫车间等带动务工就业作用,帮助联系就业岗位。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通过新增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务工。三是做好供岗工作,县人社局要创新招聘模式,通过网上招聘等非接触式求职招聘模式,在结对帮扶群和乡镇、村工作群及时提供招聘信息,拓宽贫困户求职渠道。四是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工信局、工业园区、农业农村局、创业园区要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早开工复产,督促落实好车间消毒和员工体温监测等防护措施,对一时还达不到开工复工要求的,要提前备工备料,为开工复工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开工建设,就地就近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工信局、平罗工业园区、总工会、各结对帮扶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2.排查疫情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群众发展生产和产品销售遇到的难题。重点排查特色农产品、蔬菜瓜果滞销情况,养殖场、养殖户饲草料贮备与供应情况,牛羊猪等补栏出栏情况。
采取措施:一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扶贫产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力度,规范产业扶贫补贴政策,及时兑现产业发展奖补政策。进一步完善减贫带贫机制,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扶贫企业,及时协调金融机构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避免企业因资金短缺停产破产。二是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组织做好贫困户的种子、化肥、种苗、农机等农资供应工作,确保贫困户农业生产不受影响。三是逐步有序放开农贸交易市场,划区域分类进行农副产品交易,切实保障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供应畅通。四是实施消费扶贫,提高扶贫产业产品触网率,推动产品上行。动员全社会扩大扶贫产业产品和服务消费,拓宽扶贫产业产品流通和销售等渠道,推动扶贫产业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超市,多措并举解决好扶贫产业产品“卖难”问题。五是通过简化放贷程序、延期还款结息措施,有效化解贫困户资金需求和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落实好扶贫保特色产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降低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风险,增强贫困户发展产业信心。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局、商务局、财政局、人行平罗县支行、各合作银行、人保财险平罗支公司、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3.排查疫情对特殊贫困群体和边缘户稳定增收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因疫情影响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出现的返贫致贫风险。
采取措施:一是抓紧排查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因疫情影响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遇到的问题,建立“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台账,对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因户因人施策,逐户逐人逐项加快解决。二是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的作用,对未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户、残疾贫困户、边缘户等进行动态监测,全面落实低保、医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保障政策,因户施策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生产生活有保障。三是建立健全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开展每月定期核查工作,对急难型、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加大临时救助。
牵头单位:各乡镇
责任单位:民政局、医保局、残联、卫健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4.排查疫情对贫困群众就医、子女上学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带来的风险点。重点排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
采取措施:一是核清核实全县义务教育等各阶段在校学生信息,利用“空中课堂”,抓好学生在线教育,拓宽渠道丰富资源供给,提高课程质量,充分保障贫困户子女学习需要,降低因疫误课误学风险。二是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配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慢性病签约、大病救治等基本医疗服务,统筹做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社会保障服务。三是发挥网格员、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大排查力度,完成未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费用缴纳。
牵头单位:各乡镇
责任单位: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各结对帮扶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5.排查疫情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已安排的脱贫攻坚项目受影响情况。
采取措施:一是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对因疫情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对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要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二是加快推进扶贫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复工,对一时还达不到开工复工条件的,尽快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项目开工的影响。三是针对小微扶贫项目可以运用“一事一议”以工代赈方式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既定目标。四是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用工要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贫困户劳动力,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务工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发改局、人社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二)“查漏补缺”。对照脱贫标准查找漏洞,解决漏统、漏项、漏扶、漏管“四漏”问题。
1.排查漏评错评错退的贫困户,包括政策性移民、自发移民以及城乡结合部、国有农林场的常住农村居民等存在的漏人漏户问题,以及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真实,是否存在不该统计的统计了、应该统计的未统计。
采取措施:一是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对政策移民、自发移民及以及城乡结合部、国有农林场的常住农村居民开展大起底,严格程序和标准,做到应统尽统,对漏评错退的,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及时给予帮扶,确保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二是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全面核实数据采集、录入、维护、管理的每一项环节,确保线上数据与线下数据一致,做到账户相符,数据精准。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结对帮扶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2.排查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特别是2019年以前脱贫户各项指标是否稳定达标,有无漏项。
采取措施:一是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对已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进行“回头看”,采取村组监测、乡镇审核、县级研判的措施,分类建立台账。二是对“两不愁三保障”漏项的,因户因人分类施策,逐条逐项限期整改销号,做好到户到人产业发展、务工就业精准帮扶,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各乡镇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民政局、教体局、医保局、卫健局、住建局、水务局、各结对帮扶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3.排查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持项目、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未兑现、项目未完成、政策打折扣,是否存在到户项目资金“一发了之”“一补了之”“一股了之”,扶持没成效,群众不认可。
采取措施:一是开展扶贫资金结余结转自查自纠,对历年扶贫项目实施验收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扶贫项目运行规范,资金使用精准,带贫减贫成效明显。二是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修改完善脱贫攻坚产业就业扶持政策,规范产业扶贫补贴,完善减贫带贫机制,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效果差等突出问题。三是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的跟踪审计检查力度,实现审计检查全覆盖和监督检查常态化,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反弹回潮。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纪委监委、审计局、发改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4.排查兜底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做到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
采取措施:一是制定平罗县农村低收入群众精准帮扶方案,严格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落实好兜底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各项帮扶措施。二是制定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人口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方案,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贫困边缘人口,实行月核实、月统计、月录入、月销号。三是制定平罗县落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对红瑞村贫困发生率较高、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较多等工作难度较大和劳务移民安置区遗留问题较多等情况进行挂牌督战,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严把时间节点,逐一解决销号。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民政局、教体局、医保局、住建局、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三)“查短补齐”。紧扣全面脱贫摘帽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找和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短板。
1.排查乡村小规模学校设置、师资力量配置与办学条件,是否方便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疗技术人员配置与常用药配备,是否达标且满足群众常见病、慢性病及时有效治疗的需要;患大病重病、慢性病的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是否得到符合政策且及时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障;贫困村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兜底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
采取措施:一是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开工建设庙庙湖小学、红崖子小学教学综合楼,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县城优秀教师到农村轮岗支教。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强化贫困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配备,改善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服务水平,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减轻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医疗费用支出;加大对移民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四是健全贫困村社区服务与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推动贫困村移风易俗、乡风和村规民约等文明建设。五是落实新调整的农村低保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六是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三留守”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各乡镇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文广局,残联、妇联、团县委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2.排查乡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情况是否方便群众出行,农村饮水安全是否稳定达标保障到位 (水量、水质、取水距离与供水保障率),农村动力电与通信网络是否按需覆盖到位。
采取措施:一是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保障农村公路畅通。二是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加快实施河东人畜饮水工程,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三是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贫困村稳定可靠供电服务全覆盖。四是继续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和信息扶贫项目。
牵头单位:各乡镇
责任单位:交通局、水务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3.排查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基层党组织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基层阵地建设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排查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是否配置到位且发挥作用、群众认可。
采取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二是深入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把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党组织书记,把村党组织书记培养成致富带头人,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三是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管理,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加强考勤考核。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业务培训,关心关爱驻村干部,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见成效。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驻村干部派出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4.排查贫困村是否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且能发挥公益作用。
采取措施:一是着力补齐贫困村人居环境短板,深入推进庙庙湖村和红瑞村美丽村庄、环境整治,重点做好厕所革命、垃圾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建立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实施好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整合资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通过资产收益等方式,确保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改中心、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四)“查弱补强”。重点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查找发现一些弱项,对不达标的要保证达标,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提升,确保脱贫质量过得硬。
1.排查农村所有建档立卡户与边缘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100元(2020年),其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兜底人员除外)。
采取措施:一是围绕现代畜牧、优质瓜菜、特色制种三大优势产业,加快推进红瑞村蔬菜大棚、高庄乡扶贫大棚、红瑞村庭院经果林等新建项目建设,规范姚伏、宝丰、灵沙等已建成种养殖园区运营管理,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增加经营性收入。二是扎实推进“四个一 ”示范带动工程,培育壮大庙庙湖村等产业扶贫示范村3个,扶贫龙头企业5家、扶贫产业合作社5家、培育致富带头人40名。三是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引导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生产托管、技术服务、产品收购、就业带动、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将贫困移民群众联结到产业链上,通过参与产业经营、务工就业、入股分红、资产收益等方式,夯实贫困群众增收基础。四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加大消费扶贫工作力度,构筑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农产品供应链。
牵头单位:各乡镇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2.排查移民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是否有力支持移民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采取措施:一是制定政策性移民后续产业发展方案,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针对不同安置方式,分类施策,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140户675人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二是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持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素质。落实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返岗稳岗补贴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带贫减贫效果明显复工复产企业、扶贫车间、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给予政策扶持。管好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劳动能力零就业移民家庭清零。三是加快红瑞村台宏服装加工项目建设,规范新丝陆、草编等扶贫车间运行管理,促进政策性移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四是加强移民村(社区)管理服务,深化建档立卡网格化管理,做到贫困对象识别更加精准,结对帮扶更加细致周到,动态掌控更加直观具体,日常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五是落实社保、低保、残疾人等各项综合保障政策,促进移民群众融入当地社会,实现移民“稳得住”。
牵头单位:各乡镇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医保局、残联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3.排查所有非贫困村是否达到脱贫标准。
采取措施:根据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对我县非贫困村按照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存在弱项的,要加大查弱补强力度,因村施策,确保全部达标。
牵头单位:各乡镇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务局、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4.排查贫困村贫困户能否实现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规范产业扶贫补贴政策完善减贫带贫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就业能力。采取劳务补助、生产奖补、资产折股量化等形式,鼓励和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二是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加强贫困群众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做好典型示范,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脱贫先进等评选表彰活动,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各乡镇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结对帮扶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三、“四查四补”工作方式与进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组织专门力量挨乡、挨村、挨户开展“四查四补”,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一)坚持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统筹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分类精准施策,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确保收官之战有序推进。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挂牌督战相结合。对照“四查四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挥乡村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防贫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落实分级挂牌督战,对挂牌督战的红瑞村和劳务移民“四查四补”与挂牌督战情况实行月报告月调度。
(三)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认真整改“四查四补”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解决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以及“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扶贫项目开工复工、防止返贫等影响脱贫质量与目标实现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实地排查与数据比对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相关行业部门与扶贫部门脱贫攻坚数据共享,强化县级行业部门信息比对,组织驻村帮扶干部和村“两委”及时排查核实、解决问题。自治区上半年将组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第三方评估,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前做好脱贫攻坚统计普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的决策部署。乡镇党委政府要牵头抓总,细化实化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行业扶贫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任务,也要制定工作计划,配合牵头单位一体抓好“四查四补”相关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干部要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缓一缓的想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确保”四查四补”高质量完成。
(二)坚持目标标准。坚持“六个精准”要求,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严格贫困人口退出程序,坚决克服扩大脱贫攻坚范围、拔高扶贫标准的倾向,坚决纠正行业部门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搭车”任务,坚决取消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任务指标,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退出。
(三)加强督查整改。加大“四查四补”与反馈问题的整改督查力度,从3月份开始到5月底,全面完成“四查四补”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6月份,自治区实地督查“四查四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下半年,持续巩固“四查四补”成果,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全面验收。
附件:1.平罗县关于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任务清单
2.脱贫攻坚“四查四补”与挂牌作战问题清单
3.脱贫攻坚“四查四补”与挂牌作战进度统计表
4.平罗县“四查四补”台账——到户排查表
5.平罗县“四查四补”台账——到户排查汇总表
6.平罗县“四查四补”台账——乡镇排查统计表
平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3日印发
附件1
平罗县关于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项 目 | 工作任务 | 工作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一、“查损补失”。重点查找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一、“查损补失”。重点查找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一、“查损补失”。重点查找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 1、排查辖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移民就业情况,摸清贫困群众外出务工意愿和务工难点、本地能否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满足群众需求等。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未开工复工而滞留在家情况,县(区)内移民无法复工上岗情况。 | 1.做好稳岗工作,各乡镇要摸清核实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返乡人员数量、原外出务工地点及企业、继续返岗还是重新择业等基本情况,找准务工难点,逐户逐人解决。对继续返岗的,抓紧与原务工企业精准对接,帮助尽快返岗。 | 人社局 | 各乡镇 | 2020年5月底 | |
2 | 2.做好增岗工作,对重新择业的,充分发挥工业园区、村头企业、扶贫车间等带动务工就业作用,帮助联系就业岗位。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通过新增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务工。 | 工信局 工业园区 各乡镇 | |||||
3 | 3.做好供岗工作,县人社局要创新招聘模式,通过网上招聘等非接触式求职招聘模式,在结对帮扶群和乡镇、村工作群及时提供招聘信息,拓宽贫困户求职渠道。 | 总工会 各帮扶单位 | |||||
4 | 4.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工信局、工业园区、农业农村局、创业园区要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早开工复产,督促落实好车间消毒和员工体温监测等防护措施,对一时还达不到开工复工要求的,要提前备工备料,为开工复工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开工建设,就地就近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 | 工信局 工业园区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各乡镇 | |||||
5 | 2、全面排查疫情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群众发展生产和产品销售遇到的难题。重点围绕贫困村、插花移民乡镇、种养殖园区排查特色农产品、蔬菜瓜果滞销情况,养殖场、养殖户饲草料贮备与供应情况,牛羊猪等补栏出栏情况。 | 1.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扶贫产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力度,规范产业扶贫补贴政策,及时兑现产业发展奖补政策。进一步完善减贫带贫机制,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扶贫企业,及时协调金融机构解决资金链短缺问题,避免企业因资金短缺停产破产。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各金融机构 | 2020年5月底 | ||
6 | 2.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组织做好贫困户的种子、化肥、种苗、农机等农资供应工作,确保贫困户农业生产不受影响。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 ||||
7 | 3.逐步有序放开农贸交易市场,划区域分类进行农副产品交易,切实保障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供应畅通。 | 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 |||||
8 | 4.实施消费扶贫,提高扶贫产业产品触网率,推动产品上行。动员全社会扩大扶贫产业产品和服务消费,拓宽扶贫产业产品流通和销售等渠道,推动扶贫产业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超市,多措并举解决好扶贫产业产品“卖难”问题。 | 商务局 工信局 各级镇 | |||||
9 | 5.通过简化放贷程序、延期还款结息措施,有效化解贫困户资金需求和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落实好扶贫保特色产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降低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风险,增强贫困户发展产业信心。 | 人行平罗支行各金融机构 各保险机构 | |||||
10 | 3、排查疫情对特殊贫困群体、监测户和边缘户稳定增收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因疫情影响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出现的返贫致贫风险。 | 1抓紧排查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因疫情影响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遇到的问题,建立“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台账,对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因户因人施策,逐户逐人逐项加快解决。 | 各乡镇 | 各结对帮扶单位 | 2020年5月底 | ||
11 | 2.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的作用,对未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户、残疾贫困户、边缘户等进行动态监测,全面落实低保、医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保障政策,因户施策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生产生活有保障。 | 民政局 残联 | |||||
12 | 3.建立健全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开展每月定期核查工作,对急难型、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加大临时救助。 |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民政局 | |||||
13 | 4、排查疫情对贫困群众就医、子女上学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带来的风险点。重点排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 | 1.核清核实全县义务教育等各阶段在校学生信息,利用“空中课堂”,抓好学生在线教育,拓宽渠道丰富资源供给,提高课程质量,充分保障贫困户子女学习需要,降低因疫误课误学风险。 | 各乡镇 | 教体局 | |||
14 | 2.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配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慢性病签约、大病救治等基本医疗服务,统筹做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社会保障服务。 | 卫健局 | |||||
15 | 3.发挥网格员、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大排查力度,完成未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费用缴纳。 | 各帮扶单位 医保局 | |||||
16 | 5、排查疫情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已安排的脱贫攻坚项目受影响情况。 | 1.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对因疫情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对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要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 |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 发改局 各乡镇 | 2020年5月底 | ||
17 | 2.加快推进扶贫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复工,对一时还达不到开工复工条件的,尽快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项目开工的影响。 | 各乡镇 | |||||
18 | 3.针对小微扶贫项目可以运用“一事一议”以工代赈方式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既定目标。 | 各乡镇 | |||||
19 | 4.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用工要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贫困户劳动力,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务工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 | 各施工单位各乡镇 | |||||
20 | 二、“查漏补缺”。对照脱贫标准查找漏洞,解决漏统、漏项、漏扶、漏管“四漏”问题。 二、“查漏补缺”。对照脱贫标准查找漏洞,解决漏统、漏项、漏扶、漏管“四漏”问题。 | 1、排查漏评错评错退的贫困户,包括政策性移民、自发移民以及城乡结合部、老灌区、国有农林场的常住农村居民等存在的漏人漏户问题,以及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真实,是否存在不该统计的统计了、应该统计的未统计。 | 1.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对政策移民、自发移民及以及城乡结合部、国有农林场的常住农村居民开展大起底,严格程序和标准,做到应统尽统,对漏评错退的,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及时给予帮扶,确保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 各乡镇 | ||
21 | 2.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全面核实数据采集、录入、维护、管理的每一项环节,确保线上数据与线下数据一致,做到账户相符,数据精准。 | 教体局 住建局 医保局 水务局 各乡镇 | |||||
22 | 2、排查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特别是2019年以前脱贫户各项指标是否稳定达标,有无漏项。 | 1.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对已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进行“回头看”,采取村组监测、乡镇审核、县级研判的措施,分类建立台账。 | 各乡镇 |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教体局 住建局 医保局 水务局 | |||
23 | 2.对“两不愁三保障”漏项的,因户因人分类施策,逐条逐项限期整改销号,做好到户到人产业发展、务工就业精准帮扶,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 | ||||||
24 | 3、排查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持项目、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未兑现、项目未完成、政策打折扣,是否存在到户项目资金“一发了之”“一补了之”“一股了之”,扶持没成效,群众不认可。 | 1.开展扶贫资金结余结转自查自纠,对历年扶贫项目实施验收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扶贫项目运行规范,资金使用精准,带贫减贫成效明显。 |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 财政局 审计局 各乡镇 | 2020年5月底 | ||
25 | 2.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修改完善脱贫攻坚产业就业扶持政策,规范产业扶贫补贴,完善减贫带贫机制,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效果差等突出问题。 | 人社局 各乡镇 | |||||
26 | 3.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的跟踪审计检查力度,实现审计检查全覆盖和监督检查常态化,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反弹回潮。 | 纪委监委 各乡镇 | |||||
27 | 4、排查兜底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做到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 | 1.制定平罗县农村低收入群众精准帮扶方案,严格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落实好兜底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各项帮扶措施。 |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 民政局 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 |||
28 | 2.制定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人口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方案,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贫困边缘人口,实行月核实、月统计、月录入、月销号。 | 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 |||||
29 | 3.制定平罗县落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对红瑞村贫困发生率较高、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较多等工作难度较大和劳务移民安置区遗留问题较多等情况进行挂牌督战,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严把时间节点,逐一销号解决。 | 红崖子乡 城关镇 民政局 医保局 卫健局 | |||||
30 | 三、“查短补齐”。紧扣全面脱贫摘帽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找和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短板。 三、“查短补齐”。紧扣全面脱贫摘帽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找和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短板。 | 1、排查乡村学校设置、师资力量配置与办学条件,是否方便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疗技术人员配置与常用药配备,是否达标且满足群众常见病、慢性病及时有效治疗的需要;患大病重病、慢性病的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是否得到符合政策且及时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障;贫困村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敬老院、公租房等兜底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 | 1.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开工建设庙庙湖小学、红崖子小学教学综合楼,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县城优秀教师到农村轮岗支教。 | 各乡镇 | 教体局 | 2020年5月底 | |
31 | 2.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强化贫困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配备,改善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服务水平,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 | 卫健局 | |||||
32 | 3.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减轻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医疗费用支出;加大对移民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 | 医保局 | |||||
33 | 4.健全贫困村社区服务与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推动贫困村移风易俗、乡风和村规民约等文明建设。 | 县委宣传部各结对帮扶单位 | |||||
34 | 5.落实新调整的农村低保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 | 民政局 | |||||
35 | 6.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三留守”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 民政局 残联 妇联 团县委 | |||||
36 | 2、排查乡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情况是否方便群众出行,农村饮水安全是否稳定达标保障到位 (水量、水质、取水距离与供水保障率),农村动力电与通信网络是否按需覆盖到位。 | 1.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保障农村公路畅通。 | 各乡镇 | 交通局 | |||
37 | 2.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加快实施河东人畜饮水工程,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 | 水务局 | |||||
38 | 3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贫困村稳定可靠供电服务全覆盖。 | 国网供电公司平罗分公司 | |||||
39 | 4.继续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和信息扶贫项目。 | 各乡镇 | 工信局 移动公司 电信公司 | ||||
40 | 3、排查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基层阵地建设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排查贫困村和海燕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是否配置到位且发挥作用、群众认可。 | 1.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 县委组织部 | 各乡镇 | 2020年5月底 | ||
41 | 2.深入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把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党组织书记,把村党组织书记培养成致富带头人,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 | 各乡镇 | |||||
42 | 3.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管理,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加强考勤考核。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业务培训,关心关爱驻村干部,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见成效。 | 陶乐镇 红崖子乡 驻村干部派出单位 | |||||
43 | 4、排查贫困村是否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且能发挥公益作用。 | 1.着力补齐贫困村人居环境短板,深入推进庙庙湖村和红瑞村美丽村庄、环境整治,重点做好厕所革命、垃圾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建立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 |||
44 | 2.进一步实施好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整合资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通过资产收益等方式,确保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 | 陶乐镇 红崖子乡 | |||||
45 | 四、“查弱补强”。重点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查找发现一些弱项,对不达标的要保证达标,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提升,确保脱贫质量过得硬。 四、“查弱补强”。重点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查找发现一些弱项,对不达标的要保证达标,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提升,确保脱贫质量过得硬。 | 1、排查农村所有建档立卡户与边缘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100元(2020年),其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兜底人员除外)。 | 1.围绕现代畜牧、优质瓜菜、特色制种三大优势产业,加快推进红瑞村蔬菜大棚、高庄乡扶贫大棚、红瑞村庭院经果林新建项目建设,规范姚伏、宝丰、灵沙等已建成种养殖园区运营管理,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增加经营性收入。 | 各乡镇 | 农业农村局 | ||
46 | 2.扎实推进“四个一 ”示范带动工程,培育壮大庙庙湖村等产业扶贫示范村3个,扶贫龙头企业5家、扶贫产业合作社5家、提升发展致富带头人40名。 | 农业农村局陶乐镇 红崖子乡 | |||||
47 | 3.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引导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生产托管、技术服务、产品收购、就业带动、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将贫困移民群众联结到产业链上,通过参与产业经营、务工就业、入股分红、资产收益等方式,夯实贫困群众增收基础。 | 各乡镇 | 农业农村局农改中心 | ||||
48 | 4.依托互联网平台,加大消费扶贫工作力度,构筑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农产品供应链。 | 商务局 | |||||
49 | 2、排查移民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是否有力支持移民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 1.制定政策性移民后续产业发展方案,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针对不同安置方式,分类施策,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140户675人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 各乡镇 |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 2020年5月底 | ||
50 | 2.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持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素质。落实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返岗稳岗补贴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带贫减贫效果明显复工复产企业、扶贫车间、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给予政策扶持。管好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劳动能力零就业移民家庭清零。 | 人社局 | |||||
51 | 3.加快红瑞村台宏服装加工项目建设,规范新丝陆、草编等扶贫车间运行管理,促进政策性移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 人社局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 |||||
52 | 4.加强移民村(社区)管理服务,深化建档立卡网格化管理,做到贫困对象识别更加精准,结对帮扶更加细致周到,动态掌控更加直观具体,日常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 城关镇 陶乐镇 红崖子乡 | |||||
53 | 5.落实社保、低保、残疾人等各项综合保障政策,促进移民群众融入当地社会,实现移民“稳得住”。 | 医保局 民政局 残联 | |||||
54 | 3、排查所有非贫困村是否达到脱贫标准。 | 根据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对我县非贫困村按照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存在弱项的,要加大查弱补强力度,因村施策,确保全部达标。 | 各乡镇 |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
55 | 4、排查贫困村贫困户能否实现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 | 1.严格落实自治区规范产业扶贫补贴政策完善减贫带贫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就业能力。采取劳务补助、生产奖补、资产折股量化等形式,鼓励和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 各乡镇 |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人社局 | |||
56 | 2.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加强贫困群众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做好典型示范,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脱贫先进等评选表彰活动,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 县委宣传部 | |||||
附件2
脱贫攻坚“四查四补”与挂牌作战问题清单 | ||||||||
单位(盖章): 县 乡 村 | 时间: | |||||||
序号 | 类别 | 排查内容 | 排查问题类型 | 发现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责任主体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1 | 查损补失 | 排查辖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移民就业情况,摸清贫困群众外出务工意愿和务工难点、本地能否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满足群众需求等(就业扶贫) | ||||||
2 | 排查疫情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群众发展生产和产品销售遇到的难题。(产业扶贫、金融扶贫) | |||||||
3 | 排查疫情对特殊贫困群体和边缘户稳定增收带来的影响。(综合保障兜底、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帮扶) | |||||||
4 | 排查疫情对贫困群众就医、子女上学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带来的风险点。重点排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两不愁三保障”) | |||||||
5 | 排查疫情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脱贫攻坚(库)项目建设) | |||||||
6 | 查漏补缺 | 排查漏评错评错退的贫困户,包括政策性移民、自发移民以及城乡结合部、老灌区、国有农林场的常住农村居民等存在的漏人漏户问题,以及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真实,是否存在不该统计的统计了、应该统计的未统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 | ||||||
7 | 排查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特别是2019年以前脱贫户各项指标是否稳定达标,有无漏项。(“两不愁三保障”) | |||||||
8 | 排查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持项目、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未兑现、项目未完成、政策打折扣,是否存在到户项目资金“一发了之”“一补了之”“一股了之”,扶持没成效,群众不认可。(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 | |||||||
9 | 排查兜底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做到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帮扶) | |||||||
10 | 查短补齐 | 排查乡村小规模学校设置、师资力量配置与办学条件,是否方便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疗技术人员配置与常用药配备,是否达标且满足群众常见病、慢性病及时有效治疗的需要;患大病重病、慢性病的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是否得到符合政策且及时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障;贫困村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敬老院、公租房等兜底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贫困村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 | ||||||
11 | 排查乡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情况是否方便群众出行,农村饮水安全是否稳定达标保障到位 (水量、水质、取水距离与供水保障率),农村动力电与通信网络是否按需覆盖到位。(贫困村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 | |||||||
12 | 排查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社区)或撤并建制村基层党组织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基层阵地建设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排查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是否配置到位且发挥作用、群众认可。(贫困村基层治理与乡村建设、闽宁协作定点扶贫与驻村帮扶) | |||||||
13 | 排查贫困村是否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且能发挥公益作用。(贫困村基层治理与乡村建设) | |||||||
14 | 查弱补强 | 排查农村所有建档立卡户与边缘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100元(2020年),其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兜底人员除外)。(产业扶贫) | ||||||
15 | 排查移民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是否有力支持移民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移民后续发展) | |||||||
16 | 排查所有非贫困村是否达到脱贫标准。(非贫困村达标) | |||||||
17 | 排查贫困村贫困户能否实现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 |||||||
注:此表作为县表、乡表、村表均可。排查问题类型选择填写为字母代码(可复选):A.脱贫攻坚“四查四补”;B.脱贫攻坚“回头看”;C.反馈问题整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与完成情况描述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 ||||||||
附件3 脱贫攻坚“四查四补”与挂牌作战进度统计表 单位(盖章): 乡 村 时间: | ||||||||||
序号 | 排查内容 | A.脱贫攻坚“四查四补” | B.脱贫攻坚“回头看” | C.巡视巡察、考核评估、督查暗访、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 | ||||||
排查问题 | 正在整改 | 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正在整改 | 完成整改 | 反馈问题 | 正在整改 | 完成整改 | ||
合计 | ||||||||||
1 | “两不愁三保障” | |||||||||
2 | 产业扶贫(光伏、电商、消费扶贫) | |||||||||
3 | 就业扶贫(扶贫车间、技能培训、公益岗位) | |||||||||
4 | 移民后续发展 | |||||||||
5 | 综合保障兜底 | |||||||||
6 | 金融扶贫 | |||||||||
7 | 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资产收益扶贫) | |||||||||
8 | 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 |||||||||
9 | 精准识别精准退出 | |||||||||
10 | 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帮扶 | |||||||||
11 | 闽宁协作定点扶贫与驻村帮扶 | |||||||||
12 | 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 |||||||||
13 | 贫困村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 | |||||||||
14 | 贫困村基层治理与乡村建设 | |||||||||
15 | 非贫困村达标 |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